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到一些刚从自然界来到灵界的人正在一起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贵,其中一位是主教。他们走近我;在谈论了一会儿他们以前一无所知的灵界后,我说:“我听到你们在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你们在刚刚所来自的自然界中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伟大的奥秘。”然后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看到你是个门外汉,所以我将阐述我对这个伟大奥秘的观念,并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念过去是,现在仍是这样: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坐在天堂中间高耸壮丽的座位或宝座上。圣父神手持权杖坐在纯金宝座上;圣子神头戴冠冕坐在祂右边的纯银宝座上;圣灵神手里托着一只鸽子,坐在他们旁边耀眼的水晶宝座上。在他们周围悬挂着三排因宝石而闪闪发光的灯盏;而这一圈的远处站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和唱赞歌。此外,父神与祂的儿子不断谈论那些要称义的人,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谁值得被他们接到天使当中,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人的名字,就在全地急速奔向他们,为那些要称义的人带来公义的礼物,作为众多救赎的标志;祂一到来就向他们吹气,驱散他们的罪,就好像扇子扇去了火炉里的烟,将它清除一样。祂还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更新他们的灵或心智,使他们重生,并赋予他们婴孩的面容。最后,祂在他们额头印上十字架的记号,称他们为神的选民和儿女。”说完这番话,主教对我说:“我在世上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由于我们修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在那里为我的言论鼓掌,所以我相信你,一个门外汉,也会赞同它们。”
当主教说完这番话时,我注视着他,以及与他同在的显贵,发现他们都完全赞同他的话。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对信仰的阐述,从中推断出,你所想象并持有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完全是属世的、感官的,甚至是物质的,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观。想象父神手持权杖坐在宝座上,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圣灵手托鸽子坐在祂的宝座上,奔赴全地实行祂所听到的,这难道不是感官的吗?既然从你的教导中得出这样的观念,那么我就不能同意你所说的。因为我从小就不允许除一神观以外的其它观念进入我的脑海;既然我不接受并持有其它观念,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分量。在适当的时候,我明白了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祂的政府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归于圣灵的,是指神性全在的运作。我的主教大人,请接受一位神的观念,给予合理的考虑,你最终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此外,你的确承认神是一,因为你使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体,且不可分割;然而,你不允许任何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而是必须说有三个位格,你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诸如你所持有的那种三神观丢失了。你还将不同于其他位格属性的一种属性归于每个位格。你这样做不就分割了神性本质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说,同时又认为神是一呢?如果你说神性是一,我可以原谅你。但当有人听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每位独为神’时,他怎么能认为神是一呢?这岂不是一个让人完全不可能同意的矛盾吗?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位神,只能被称为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许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公会或理事会时,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当他们完全一致时,可以说他们在思想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心智。论到具有同一实质的三颗钻石,不能说它们是一颗钻石,但可以说它们在实质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实质。此外,根据重量,每颗钻石的价值都不同于其它钻石;但如果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那么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然而,我察觉到你为何称一位神为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每一位都独自并单独为神,又要求每个教会成员都这样说,因为全世界凡理性健全并得光照的人都承认神是一,因此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神时,那羞耻不会阻止你说出这两种观念。”这次谈话之后,主教和他的神职人员离开了,他离开时,转身试图呼喊“只有一位神”,但却无法做到,因为他的思维抑制了他的舌头;然后他张嘴喘着粗气说:“三位神!”看到这一奇怪的景象,旁观者哈哈大笑离开了。
394.“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在对那些迫害和侵扰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方面,为公义的主叹息。这从“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神圣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是指向主倾诉悲伤的叹息,因为这些是那些为公义呻吟、叹息和祈求的人所说的话。“神圣真实的”是指公义的那一位,因为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祂不容忍这些事,这是因为祂是神圣而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是指对那些迫害和侵扰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血”表示向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向主所施的一切暴行;因而表示向那些处于仁与信之生活的人所施的暴行。向这些人施暴就是向主自己施暴,正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既向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个做了这事,就是向我做了。(马太福音25:40, 45)
“血”在这层意义上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E 329f,g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的人,因为在灵界,这些人住在地上,也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而那些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在那里被隐藏和保存(参看AE 391a—392a节)。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话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含义;但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揭示给他。否则,谁能知道“被杀之人的灵魂”是指谁、“为住在地上的人的血伸冤”又是什么意思?人若不凭启示知道这些人是指谁,就会以为所指的,仅仅是殉道者;而事实上,这些人不是殉道者,而是所有被那些在过去的先前的天之人迫害和侵扰的人;因为后者是这种人:他们将所有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从自己那里推出去,他们内心是邪恶的(如前所述,AE 391a—392a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界,所有内心邪恶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于外在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根本不能容忍任何敬拜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一看见这些人,他们就侵扰他们,要么伤害他们,要么可耻地对待他们。我经常对此感到诧异,所有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都必定感到诧异,因为这些人在世时容忍关于主、关于仁爱的讲道,他们自己也从教义上谈论这些事;然而,当他们成为灵人时,却不能容忍它们。原因在于,这种憎恶是他们所处的邪恶所固有的;因为他们的邪恶里面有敌意,事实上有对主,以及那些被主引导之人,就是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但这种敌意和仇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当成为灵人时,他们就在它们里面;那时,邪恶所固有的厌恶或敌对就出来了。
以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为例。他们的快乐就是统治其他人,若有可能,则统治所有人;这种快乐在他们死后仍留在他们里面,它也无法除去,因为一切快乐都属于爱,主导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这生命存到永远。当这些人成为灵人时,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不断寻求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如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当不能获得它时,他们就向主发怒;他们因不能伤害主自己,所以就向那些公开承认祂的人发怒;他们的爱之快乐与天堂之爱的快乐对立;后一种快乐是愿主进行统治,而前一种快乐是让他们自己进行统治;这就是为何对主,对所有被祂引导的人,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被植入这种快乐。由此可见,为何那些公开承认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主从这些灵人的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低地,在那里被主保存到审判。但审判之后,那些住在地上,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如前所述,内心邪恶的人被逐出;那些被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的人则被提升,并在前者被逐出的地方分到产业。由此可以更充分地理解在接下来这节经文中,对他们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他们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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