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到一些刚从自然界来到灵界的人正在一起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贵,其中一位是主教。他们走近我;在谈论了一会儿他们以前一无所知的灵界后,我说:“我听到你们在谈论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你们在刚刚所来自的自然界中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伟大的奥秘。”然后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看到你是个门外汉,所以我将阐述我对这个伟大奥秘的观念,并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念过去是,现在仍是这样: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坐在天堂中间高耸壮丽的座位或宝座上。圣父神手持权杖坐在纯金宝座上;圣子神头戴冠冕坐在祂右边的纯银宝座上;圣灵神手里托着一只鸽子,坐在他们旁边耀眼的水晶宝座上。在他们周围悬挂着三排因宝石而闪闪发光的灯盏;而这一圈的远处站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和唱赞歌。此外,父神与祂的儿子不断谈论那些要称义的人,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谁值得被他们接到天使当中,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人的名字,就在全地急速奔向他们,为那些要称义的人带来公义的礼物,作为众多救赎的标志;祂一到来就向他们吹气,驱散他们的罪,就好像扇子扇去了火炉里的烟,将它清除一样。祂还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更新他们的灵或心智,使他们重生,并赋予他们婴孩的面容。最后,祂在他们额头印上十字架的记号,称他们为神的选民和儿女。”说完这番话,主教对我说:“我在世上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由于我们修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在那里为我的言论鼓掌,所以我相信你,一个门外汉,也会赞同它们。”
当主教说完这番话时,我注视着他,以及与他同在的显贵,发现他们都完全赞同他的话。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对信仰的阐述,从中推断出,你所想象并持有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完全是属世的、感官的,甚至是物质的,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观。想象父神手持权杖坐在宝座上,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圣灵手托鸽子坐在祂的宝座上,奔赴全地实行祂所听到的,这难道不是感官的吗?既然从你的教导中得出这样的观念,那么我就不能同意你所说的。因为我从小就不允许除一神观以外的其它观念进入我的脑海;既然我不接受并持有其它观念,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分量。在适当的时候,我明白了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祂的政府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归于圣灵的,是指神性全在的运作。我的主教大人,请接受一位神的观念,给予合理的考虑,你最终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此外,你的确承认神是一,因为你使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体,且不可分割;然而,你不允许任何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而是必须说有三个位格,你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诸如你所持有的那种三神观丢失了。你还将不同于其他位格属性的一种属性归于每个位格。你这样做不就分割了神性本质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说,同时又认为神是一呢?如果你说神性是一,我可以原谅你。但当有人听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每位独为神’时,他怎么能认为神是一呢?这岂不是一个让人完全不可能同意的矛盾吗?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位神,只能被称为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许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公会或理事会时,他们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当他们完全一致时,可以说他们在思想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心智。论到具有同一实质的三颗钻石,不能说它们是一颗钻石,但可以说它们在实质上为一,或说具有一个实质。此外,根据重量,每颗钻石的价值都不同于其它钻石;但如果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那么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然而,我察觉到你为何称一位神为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每一位都独自并单独为神,又要求每个教会成员都这样说,因为全世界凡理性健全并得光照的人都承认神是一,因此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神时,那羞耻不会阻止你说出这两种观念。”这次谈话之后,主教和他的神职人员离开了,他离开时,转身试图呼喊“只有一位神”,但却无法做到,因为他的思维抑制了他的舌头;然后他张嘴喘着粗气说:“三位神!”看到这一奇怪的景象,旁观者哈哈大笑离开了。
349a.“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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