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附加说明。
由于本章的主题是圣灵,所以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旧约圣言中,经上没有提到圣灵(Holy Spirit),只在三个地方提到“圣洁的灵(Spirit of Holiness)”,在诗篇(51:11)提到了一次,在以赛亚书(63:10, 11)提到了两次。但在新约圣言中,无论在福音书,还是在使徒行传,以及他们的书信中,经上经常提到圣灵。原因在于,当主降世时,圣灵才第一次存在;因为圣灵是由父那里从主出来的;“独有主是圣的”(启示录15:4)。因此,天使加百列也对母亲马利亚说:
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路加福音1:35)
经上说: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然而,在此之前,经上说,圣灵充满伊利莎白(路加福音1:41)、撒迦利亚(路加福音1:67),以及西面(路加福音2:25);这是因为耶和华父的灵充满他们,这灵因主早已在世上而被称为圣灵。这就是为何在旧约圣言中,没有一个地方说,先知从圣灵那里说话,而是说,从耶和华那里说话;因为我们处处读到“耶和华对我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耶和华说”、“耶和华如此说”。为免得有人怀疑这一点,我只从耶利米书中引用这些话出现的经文:耶利米书1:4, 7, , 19; , 9, 19, 22, 29, 31; 3:1, 6, 10, 12, 14, 16; 4:1, 3, 9, 17, 27; 5:11, 14, 18, 22, 29; 6:6, 9, 12, 15-16, 21-22; 7:1, 3, 11, 13, 19-21; 8:1, 3, 12-13; 9:3, 7, 9, 13, 15, 17, 22, 24-25; 10:1-2, 18; 11:1, 6, 9, 11, 17-18, 21-22; 12:14, 17; 13:1, 6, 9, , 25; 14:1, 10, 14-15; 15:1-3, 6, 11, 19-20; 16:1, 3, 5, 9, 14, 16; 17:5, 15, 19-21, 24; 18:1, 5-6, 11, 13; 19:1, 3, 6, 12, 15; 20:4; 21:1, 4, 7-8, 11-12; 22:2, 5-6, 11, 18, 24, 29-30; 23:2, 5, 7, 12, 15, 24, 29, 31, 38; 24:3, 5, 8; 25:1, 3, 7-9, 15, 27-29, 32; 26:1-2, 18; 27:1-2, 4, 8, 11, 16, 19, 21-22; 28:2, 12, 14, 16; 29:4, 8-9, 16, 19-21, 25, 30-32; , 8, 10-12, 17-18; 31:1-2, 7, 10, 15-17, 23, 27-28, 31-38; 32:1, 6, 14-15, 25-26, 28, 30, 36, 42; 33:1-2, 4, 10, 12-13, 17, 19-20, 23, 25; 34:1-2, 4, 8, 12-13, 17, 22; 35:1, 13, 17-19; 36:1, 6, 27, 29-30; 37:6-7, 9; 38:2-3, 17; ; 40:1; 42:7, 9, 15, 18-19; 43:8, 10; 44:1-2, 7, 11, 24-26, 30; 45:2, 5; 46:1, 23, 25, 28; 47:2; 48:1, 8, 12, 30, 35, 38, 40, 43-44, 47; 49:2, 5-7, 12-13, 16, 18, 26, 28, 30, 32, 35, 37-39; 50:1, 4, 10, 18, 20-21, 30-31, 33, 35, 40; 51:25, 33, 36, 39, 52, 58。这些话也出现在其它所有先知书中,但没有一个地方说,圣灵对他们说话,或耶和华通过圣灵对他们说话。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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