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5)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运作与差遣圣灵是一样的,因为前面提到的运作都是主的运作,一般来说,这些运作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但如今它们都被归于独自为神的圣灵。主从父那里,或说代表父执行这些运作,而不是反过来,这一点首先要从圣言来证明,然后通过许多理性论据来说明。通过以下圣言经文从圣言来证明: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从父出来的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主差遣了圣灵,也就是说,是祂执行了如今被归于独自为神的圣灵的这些运作;因为祂说,“祂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祂要差它到他们这里来”,“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荣耀之后,祂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祂还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保惠师“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保惠师和圣灵是一样的(参看约翰福音14:26)。以下经文表明,父神并不凭自己通过子运作这些能量,或执行这些过程,而是子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它们: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别处: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此可知,父神在圣子里面运作,并作用于圣子,而不是通过圣子运作;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因为祂说:
父的一切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说,真理的灵从父出来(约翰福音15:26),因为它从父神那里出来进入子,并由父那里从子出来。因此,祂还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1, 20)
主的这些明确宣告使基督教界的错误和希腊教会的错误都暴露无遗:基督教界的错误是,父神差遣圣灵到人那里;希腊教会的错误是,父神直接差遣圣灵。主凭自己从父神那里差遣圣灵,而不是反过来,这个真理来自天堂。天使称之为奥秘,因为迄今为止,它还没有向世人透露。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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