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对承认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教会根本无法凝聚起来,或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没有连贯性,又或说教会的原则不复存在。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的人既在地上圣徒的团契中,也在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他们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与那里的所有人和每一个人结合,因为他们都像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代,在性情或心智、举止和特征上都很相似,他们由此互相认识。天使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所有不同种类而被和谐地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不同种类都指向一种普遍的爱,即对神的爱。所有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也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的人,都从这爱中出生。
但对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或对那些嘴上宣称一位神,想的却是三位神的人来说,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成三个位格,声称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并将不属于其他位格的不同品质或属性归给每个位格的人所行的那样,情况就截然不同了。由此不仅导致神的一体性的瓦解,还导致神学本身的瓦解,并进一步导致神学所属的人类心智的瓦解。除了在教会事物上的困惑和不连贯之外,由此还能导致什么结果呢?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将在本书附录中说明。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导致了对神的否认。这就像有人要进入圣殿去敬拜,却在祭坛上看到被描绘为亘古常在者的一位神,被描绘为大祭司的另一位神,和被描绘为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上面刻着:“这三位是一位神。”或像在那里看到被描绘为一个身体上有三个头,或一个头下面有三个身体之人的一体三位,这将是怪物。如果有人带着这种观念进入天堂,那么他肯定会被速速赶出去,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这些头表示本质,这个身体或这些身体表示它不同的属性。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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