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这些功效的产生就是主差给那些信祂,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之人的圣灵的职责。这就是以下及其它经文中“灵”所表示的: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新灵。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27;11:19)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12)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期盼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期盼你。(以赛亚书26:9)
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在这些经文中,“新心”表行善的意愿,“新灵”表对真理的理解。主只在那些行善并信真理的人,即那些具有仁之信的人里面实施这些事,这一点从上面这些话,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这个词非常清楚地看出来。人这一方必须有所行动,这一点从“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525.“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你的愤怒”表示最后的审判(AR 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愤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愤怒把他们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一个罪犯将他所受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像人若把手伸进火里,就把烧伤归咎于火,或像他冲向剑刃,若被刺穿,就归咎于一个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手中的剑。凡悖逆主,出于愤怒冲上去攻击受主保护者的人,都会遭遇这种情形。受审判的“死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但在严格意义上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论及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 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里面。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中,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死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因此,“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灭绝的人(AR 321, 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又: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原因在于,在那里,“第一次的死”是指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的死”是指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或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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