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

14.(7)凡不承认

14.(7)凡不承认神的人都被逐出教会,并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凡不承认神的人都被逐出教会,因为神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被称为神学的神性事物或神性真理就是那构成教会的。因此,否认神就是否认属于教会的一切;正是这种否认将人逐出教会;因此,不是神,而是这个人将自己逐出教会。他也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因为凡被逐出教会的人也被逐出天堂;事实上,地上的教会与天使天堂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或属灵层与属世层那样构成一体。神如此创造人,是为了他可以在内在方面在灵界,在外在方面在自然界。因此,他被造为这两个世界的原住民,以便属于天堂的属灵层可以被植入属于世界的属世层,就像种子播种在地里一样,人因此可以变得稳固,并持续到永恒。

一个因否认神而将自己逐出教会,从而逐出天堂的人,在其意愿及其欢快的爱方面就关闭了他的内在人,因为人的意愿是他爱的容器,并成为爱的居所。但他无法在其理解力方面关闭他的内在人,因为他若能关闭,并且已经关闭了,将不再是人。然而,他的意愿之爱会用虚假迷恋理解力的高层区域,使这些区域变得愚蠢;因此,理解力向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关闭,从而越来越反对神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人就这样切断了与天堂天使的交流,当如此切断时,他就与地狱的撒但交流,完全像他们一样思考;所有撒但都否认神,并愚蠢地思想神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与他们结合的人也是如此。

当这样一个人在灵里时,也就是当独自一人时,他允许自己的思维被他所想象,并允许在自己里面滋生的邪恶和虚假的快乐引导。这时他认为神不存在,只是从讲台发出的一个词,好让普通民众遵守正义的法律,也就是社会法律。他还认为让牧师们喋喋不休地谈论神的圣言就是一堆传教士的故事或异象的记录集,其神圣性源于权威。此外,十诫或教理问答只是一本小册子,在童年时期使用后,或被孩子们翻烂时,就可以丢弃了,因为它教导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谁不能从民法中获知这些事?他认为教会是简单、轻信和意志薄弱之人的会众,他们看到了他们看不到的东西。他认为人,包括他自己,就像野兽,这两者死后的生命是一样的。

他的内在人就是这样想的,无论他的外在人说得多么不同。因为如刚才所述,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构成这个人,被称为灵,死后继续活着;而外在被埋进坟墓,他在外在上能通过过一种道德的生活来扮演伪善者;但在他死亡时,他因否认神而被定罪或受到诅咒。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与灵界中的同类相联系,并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经常被允许看到人们的灵仍然活着,有的在天使社群,有的在地狱社群。我还允许与他们交谈数日;我感到惊讶的是,一个人在过着肉身生活时,竟然对灵的生活一无所知。由此清楚可知,凡否认神的人都已经在受诅咒者当中了,或说已经被定罪了,死后就归到自己的同类中。


诠释启示录 #550

550.启9:6.“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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