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9.(1)圣灵是神性真理,也是从那一位神,即从主神救主那里发出的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神性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严格来说,圣灵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在这层意义上,主自己就是圣灵。但由于当今教会,用“圣灵”这个词来描述神性运作,神性运作实际上是称义的过程,所以这就是此处赋予圣灵的含义,也是主要论述的主题。这样做的另一个原因是,神性运作是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发出之物与发出它的那一位是一个,具有同一本质,就像灵魂、身体和从它们发出之物这三者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样,这个本质在人里面是纯粹的人性,但在主里面既是神性,同时也是人性;荣耀之后,这些就合一,就像在先之物与其在后之物,或本质与其形式合一一样。因此,被称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个要素在主里面为一。
前面已经说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或神性真实(Divine verity)。圣灵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耶和华的灵必停留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理解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1, 2, 4, 5)
又:
他必像狭急的洪水而来;耶和华的灵必举起旗帜反对他;然后一位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又:
这是我的约;我在你身上的灵,我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59:21)
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所以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真理,这就是保惠师的意思,保惠师也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要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 15)
我要求父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世界不能接受祂,因为它看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并且要在你们里面。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必看见我。(约翰福音14:16-19)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祂被称为圣灵。(约翰福音14:26)
主所说的“保惠师”或“圣灵”是指祂自己,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世界不认识祂”:
你们却认识祂;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必看见我。(约翰福音14:17-19)
另一处:
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20)
以及这些话:“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从我领受的。”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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