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使得整个神学从属灵的变成最低层级上的属世的。这是因为纯属世的属性被归于神;然而,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取决于神观和救赎观,而神观和救赎观与拯救构成一体。因为这种观念就像头,而身体的所有部位都是从头部发出的,或说都源于头部;因此,当这个观念是属灵的时,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变成属灵的,当这个观念是属世的时,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变成属世的。因此,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怎样变成纯属世的,也就是说,变成感官和肉体的,教会的领袖和成员在他们的教条神学上曾经教导,现在仍教导的一切就怎样变成纯属世的。从这种神学中孵化出来的,只能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因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般的东西,或虚幻的幻影。因此,可以说,由于对救赎、因而对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往天堂的道路,即通往主神救主的道路,被贼和强盗围困(约翰福音10:1, 8-9);教会的门被推倒,从而让龙、猫头鹰,以及沙漠和海岛的野兽进入,它们在那里以不和谐的可怕音调一起歌唱。众所周知,关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渗透到当今的信仰中;因为这信仰要求,人们应当祈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而赦免他们的罪,祈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祈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是在依次向三位神祷告吗?其中这种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或等级制度的概念,或曾经统治罗马的三头同盟?有何不同?不就是它可以被称为具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三头同盟吗?对魔鬼来说,没有什么比实施“分而治之”这句古老的格言更容易的了。这实际上是在分散人们的心智,激发反叛运动,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就像阿里乌斯的时代直到现在所做的那样;这相当于把拥有天上地上所有权柄(马太福音28:18)的主神救主从祂的宝座上扔下来,把魔鬼自己的奴才或傀儡安置在宝座上向他下拜;或如果敬拜从他那里被夺走,那么也就是把它从主自己那里夺走了。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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