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忍受的最后试探,也是荣耀祂的人身,即把它与父的神性合一的手段;但它不是救赎。主降世是为了两件事,祂通过这两件事拯救世人和天使,即:救赎和荣耀祂的人身。这两者彼此不同,但在拯救方面却构成一体。前面说明何为救赎的作为,即:救赎就是与地狱争战,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而荣耀是主的人身与父的神性合一。这是逐步实现的,并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完成。因为就每个人而言,他应靠近神;人怎样靠近,就神而言,祂就怎样进入他。这和圣殿一样,圣殿必须首先由人手来建造,然后被祝圣,最后求神同在,并求祂在那里与教会结合。这种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完成的,因为那是主在世上所经受的最后试探;结合是通过试探实现的。因为在试探中,表面上看,人似乎独自一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在人的至内层,或他心智的内层而最亲密地与他同在,并支撑他。因此,当有人在试探中得胜时,他就从至内层与神结合,或说与神最亲密地结合,就像主在试探中从至内层与父神合一一样。在十字架受难中,主独自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呼求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夺去我的命,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8)
由此可见,主不是在其神性方面,而是在其人身方面受苦;至内层,或说最亲密的关系,因而最完整的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以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当一个人在身体上受苦时,他的灵魂并不受苦,只是悲伤;得胜之后,神就除去这悲伤,像人擦去眼泪一样擦去它。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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