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1

121.(3)这样,

121.(3)这样,主不仅救赎了世人,也救赎了天使。这一点从前一节所说的可推知,即:没有主的救赎,天使们不能继续存在,或说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除了已经提到的原因外,还可以补充两个原因:(1)在主第一次降临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充满位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整个灵人界的程度,从而不仅扰乱了最低层天堂,还攻击中间天堂,他们以上千种方式侵扰它;若没有主的维持和保护,中间天堂早就毁灭了。在示拿地所建的塔顶通天的塔就是指地狱的这种暴动或攻击。但其建造者的这种企图因语言的变乱而被挫败;这些建造者被驱散了,这城被称为巴别(创世记11:1-9)。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塔和语言变乱在那里表示什么。

地狱增长到这种程度,是因为当主降世时,全地都因偶像崇拜和巫术而完全疏远了神;存在于以色列人中间,后来存在于犹太人中间的教会因歪曲和玷污圣言而彻底毁灭。所有这些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死后都涌入了灵人界,在那里,他们的人数最终如此增长,甚至成倍增加,以至于只有靠神亲自降临,只有靠祂神性臂膀的力量,他们才能被赶出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描述了这项任务是如何完成的。它是由在世时的主完成的。如今,主又做了类似的事,因为如前所述,这是祂第二次降临的时候,整个启示录,马太福音(24:3, 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27),使徒行传(1:11),以及别的地方都预言了祂的第二次降临。不同之处在于,在主第一次降临时,地狱是因偶像崇拜者、巫师和歪曲圣言的人而大大增长的;而在祂第二次降临时,地狱是因所谓的基督徒而增长的,无论那些充满自然主义的基督徒,还是那些通过确认他们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主的受难构成救赎本身的虚构信仰而歪曲圣言的基督徒;因为启示录(12和13章)中的“龙和他的两只兽”就是指这些人。

(2)主也救赎天使的第二个原因是,主不仅使每个人,还使每位天使躲避邪恶,并将其保持在良善中;因为没有人,无论天使还是人,凭自己处于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此,当天使在灵人界的脚凳被抽走时,他们就变得像一个人坐在宝座上,而宝座的支撑或底座却被移除了。在神眼里,天使并不纯洁,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和约伯记,以及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没有一位天使以前不是一个人。这证实了本书开头以普遍和具体形式对新天堂和新教会信仰的阐述,即:“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了它,由此征服它,并使它服从祂自己。”此外,“耶和华神降临并取得人身,是为了使天堂里的一切和教会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那时,魔鬼的势力,即地狱的势力,已经战胜了天堂的势力,而在地上,邪恶的势力战胜了良善的势力;因此,人类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或说一场彻底诅咒的威胁就站在门口。耶和华神通过祂的人身移除了这场迫在眉睫的毁灭或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主降临,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今天也是如此;因此,除非主再次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参看TCR 2—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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