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9

119.除非主施行救

119.除非主施行救赎,否则天使们无法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因为在主眼里,整个天使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就像一个人,天使天堂构成他的内在,教会构成他的外在;或更具体地说,最高层天堂构成他的头,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构成他的胸和身体的中间部分,地上的教会构成他的腰和脚,而主自己则是整个人的灵魂和生命。因此,如果主没有施行救赎,那么整个人就会被摧毁;他的脚和腰因地上教会的衰落而被摧毁,腹部因最低层天堂的衰落而被摧毁,胸部因第二层天堂的衰落而被摧毁,然后头部因与身体失去对应或联系而陷入昏厥。

这一点可通过一些对比来说明。这种衰落就像脚患上坏疽,坏疽逐渐向上蔓延,先感染腰部或生殖器官,然后感染腹部内脏,最后感染心脏旁边的部位;这时,众所周知,此人就死了。它也好比腹部内脏的疾病;当这些内脏变得虚弱时,心脏就开始悸动,肺部喘不过气来,最后心肺都停止活动。这一点也可通过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对比来说明。只要外在人顺从地履行它的功能,内在人就很好;但如果外在人不顺从,而是抵触,或难以驾驭,尤其攻击内在人,那么内在人就会逐渐被削弱,最终被外在人的快乐带走,以至于支持并屈服于它。这一点可通过对比站在山顶或高地上的人进一步来说明,他看到下面的土地被洪水淹没,并且水位逐渐上涨;当洪水涨到他所站的高度时,他也会被淹没,除非有船只乘风破浪来搭救他。或这就像一个人从山上看到浓雾升起,离地面越来越高,遮蔽了田野、房屋或村庄和城镇;最后,当浓雾到达他这里时,他什么也看不见,甚至连他所站之地都看不见了。

当地上的教会灭亡时,对众天使来说,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时,低层天堂也会过去;这是因为天堂是由来自地上的人组成的;当心中不再有任何良善,人们中间不再有来自圣言的真理时,天堂就会被汹涌上涨的邪恶所淹没,可以说淹死在冥河之水中。然而,主会把那里的天使们藏在某种地方,并保存他们,直到最后审判之日,然后把他们提入新天堂。他们就是启示录中所说的那些人: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启示录6:9-11)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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