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有各种各样的比喻可用来说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然后建立教会这三件事。这些事好比一伙强盗或反叛分子入侵一个国家或一座城市,放火焚屋,抢夺居民财物,坐地分赃,还洋洋自得。而救赎行为则好比一位正义的国王率军攻打他们,将其中一些人斩杀,另一些人投入监狱,夺回他们的战利品,归还给臣民,然后建立国家秩序,确保它的安全,使其免受类似攻击。还好比一群野兽从森林里窜出来,袭击牛羊群和百姓,以致没人敢出城到庄稼地里,致使田地荒芜,城镇居民面临饥荒的威胁。而救赎行为则好比杀死并驱逐这些野兽,保护田地和村庄自此以后不再遭受这样的袭击。又好比成群的蝗虫吃光地上的绿叶,为阻止它们进一步发展而采取措施。同样好比初夏毛毛虫啃噬树叶和果实,使得树木如在隆冬那样变得光秃秃;于是便将它们抖掉,以便花园重新开花结果。若主不通过救赎行为将善人与恶人分开,将恶人丢入地狱,善人提入天堂,教会的情形也一样。若没有正义和法庭将恶人从善人的社会踢除,保护善人免受侵害,好让人人在家中安全生活,如圣言所说,安然坐在他们的无花果树下或葡萄树下(列王纪上4:25;弥迦书4:4),那么,一个帝国和一个国家会是什么样?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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