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至于这一位神是什么,或祂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个民族和人民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第一个原因是,没有启示,关于神的知识,因而对神的承认是不可能的;关于主的知识,因而对“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的承认,只能来自圣言,圣言是启示的王冠。因为人通过赐给他的启示能靠近神,接受流注,由此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远古的启示遍及全世界,却被属世人以多种方式扭曲了,这是宗教争端、纷争、异端和分裂的根源。第二个原因是,属世人不能形成对神的任何感知,并使这种感知适应自己,只能形成对世界的感知,并使它适应自己。因此,在基督教会的教义中,有这样一条教义: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它们彼此争战。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从圣言或其它启示中获知有一位神的人,在神的性质和一体性方面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
因此,那些精神视觉依赖于肉体感官、却仍渴望看到神的人为自己制作了金、银、石、木的形像,从而以这些可见物体的形式来敬拜神。而弃绝这种敬拜形式,或说出于其宗教而抛弃偶像的其他人,则在日月星辰,以及地上的各样物体中为自己找到神的代表,或形成他们对神的观念。但那些认为自己比普通人智慧,却依旧属世的人,因神在创造世界时的浩瀚无垠和无所不在而承认自然为神;其中一些人在自然的至内层或内在运作中认识祂,一些人在自然的最外层或外在显现中认识祂;而另一方面,一些人为了将神和自然区分开,就想出某种极端普遍原则,或某种最普遍事物的概念,他们称之为宇宙的存在(Being of the universe)。然而,由于这些人对神没有进一步的认识,所以对他们来说,这种存在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纯理性抽象。
谁都能看到,人对神的认识或概念就是他对神的一面镜子,那些对神一无所知的人不是对着镜子看神,而对着镜子背面看祂;而镜子的背面涂上了水银或某种黑色涂料,所以不仅不能反映任何形像,反而会熄灭它。对神的信仰通过一种在先或内在途径进入人,即从灵魂进入理解力的高层部分;而关于神的知识通过一种在后或外在途径进入,因为它们是由理解力通过身体感官从圣言的启示中吸收的。这两种流注的形式在理解力的中途相遇;在那里,属世的信仰,即纯粹的说服,变成了属灵的信仰,即真正的承认。因此,人类的理解力就像一个在其中实现这种变化的精炼器皿或交换的地方。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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