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1.6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
17.众所周知,神是无限的,因为衪被称为无限者;祂被称为无限者,是因为祂是无限的。祂之所以是无限的,不仅仅是因为祂是绝对的存在和显现本身,还因为祂里面有无限事物。没有无限事物在里面的无限者仅仅是名义上的无限。鉴于世人对于“多”和“一切”的属世观念,神里面的无限事物不能被称为无限“多”,也不能被称为无限“一切”。因为无限“多”的属世观念是有限的,而无限“一切”的属世观念虽没有限定,但却源于宇宙中的有限事物。因此,世人因其观念是属世的,故无法以任何精细化、升华、完善、推断、揣度、提炼或近似的方式来理解神里面的无限事物。另一方面,天使因拥有对它们的属灵观念,故能通过提炼或近似的方式上升到世人的层面之上,但仍达不到那种感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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