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9

339.由此清楚可知

339.由此清楚可知,凡基于生活思想得救的人,都不会想到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而是会思想得救的方法,主进入并通过这些方法照着祂的圣治律法来运作;因此,主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得救的方法引领人。但那些不从生活的视角思想得救的人,以为得救只在一瞬间,怜悯是直接的,无需方法;这也是那些把信与仁分离的人所行的,而事实上,仁爱就是生活;他们也以为信是瞬间的,即便以前没有信,在最后一刻,就是临死的那一刻,也能立刻获得信。那些以为不悔改的罪得赦免就是赦罪,因而就是得救,然后领受圣餐的人也是如此行的;那些信靠修道士的宽容,相信他们为死者所作的祷告,以及他们出于他们声称掌管人们灵魂的权柄所授予的豁免之人同样是如此行的。

圣爱与圣智 #387

387.人的心智就是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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