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8

338.⑶出于直接怜

338.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我刚才解释了,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还解释了这种运作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方法持续进行。由此可知,根本没有瞬间得救,或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这样的事。然而,许多人不用理解力来思想教会事务或宗教事务,便以为他们得救凭的是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因而相信得救就在一瞬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具有毁灭性的信念。鉴于这些原因,按适当顺序把这个事说清楚是很重要的: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属世人出于自己的状态只知道天上的喜乐就像世上的喜乐,这喜乐以相同的方式流入并被接受。例如,它就像穷人变得富有,并从贫穷的悲伤心情变为富裕的快乐心情时的体验;或像一个卑微之人受到尊敬,因而从遭鄙视到荣耀时的体验;又或像一个人从居丧之家到喜庆婚礼时的体验。由于这些状态可在一天之内发生改变,并且人们对人死后的状态没有其它概念,所以明显可知他们为何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

此外,在世上,许多人可以聚集在一个民间社区,可以快乐地住在一起,即便他们在心智上各不相同。这种情形在人的属世状态下发生,因为一个人的外在能被调整,以适应另一个人的外在,无论他们的内在多么不同。从这种属世状态会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即:得救仅仅是准许进入天上的天使当中,这种准许就来自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所以,他们以为天堂既可以授予善人,也可以授予恶人;那时,他们的关系就像世上的关系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每个人都将充满喜乐。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前面许多地方论述了属灵状态,也就是人死后的状态;并说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除了那些处于相似的爱之人外,没有人能与其他任何人共同生活;他若来到别人中间,或拜访其他人,就无法呼吸自己的生命。正因如此,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人的社群,也就是那些处于一种相似的爱之人的社群,他视这些人为亲朋好友;奇妙的是,他一遇见他们,好像从小就认识他们一样。其中的原因就是属灵的关系和友谊。更妙的是,在一个社群中,除了自己的房子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房子里;每个人在社群里都有自己的房子,并且他一进入这个社群,就会找到为他预备的房子。他可以在自己房子之外与其他人聚会,但仍只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此外,在别人的房间,除了自己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坐在其它任何地方。他若坐在别的地方,就会变得头脑失灵,说不出话来。神奇的是,每当一个人进入一个房间时,他就知道自己的地方。这同样适用于敬拜的地方和那些参加公共聚会的人所在之地。

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属灵状态的性质是:除了自己的主导爱所在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那是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人都想在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的灵无法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快乐构成他的生命,甚至构成他的呼吸和心跳。在尘世则不然。在这个世界上,人的外在从小就被训练用表情、言语和肢体语言伪装不属于他内在的快乐。因此,人们根据世人的状态无法对人死后的状态得出结论,因为每个人死后的状态都是一种属灵的状态。也就是说,他只能生活在自己的爱之快乐中,这种快乐是他在世上通过自己的生活获得的。

这一切清楚表明,凡享受地狱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通常称作天上喜乐的天堂快乐;或也可说,凡享受邪恶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良善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显得更清楚:死后,没有人被禁止上天堂;路会指给他,机会也给他,他被准许进入。然而,一进入天堂,吸入它的快乐,他就开始感到胸口疼痛,心脏备受煎熬,头晕眼花,以致他就像挨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然后,他将脸转离天堂,转向地狱,仓皇逃跑,一刻不停,直到进入自己的爱之社群。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出于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进入天堂;尤其是,这不是简单的被放进去的问题,如许多世人所以为的那样;因此,像瞬间得救这样的事是不存在的,因为这种事是以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为前提的。

有些人在世时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当他们成为灵人时,便渴望他们的地狱快乐或邪恶快乐能凭着神性全能和神性怜悯,被改变为天堂快乐或良善快乐。由于他们的愿望强烈,所以天使被准许做这事。但天使一拿走他们的地狱快乐,由于这是他们生命之爱的快乐,因而就是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躺在那里像死了一样,没有任何感觉,并且一动不动。除了他们自己的生命外,没有任何生命能被吸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心智和身体的一切事物都向后转动,无法反转过来。因此,只有被准许重新进入他们的生命之爱的快乐,他们才苏醒过来。后来他们说,在那种更内在的状态下,他们感受到某种充满威胁、极其恐怖的东西,是他们不想谈论的东西。故在天堂,他们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斑鸠,或把一条蛇变为一只羔羊,都比把一个地狱灵变成一位天堂天使容易。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教导:人要检查自己,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坦白它们,悔改,最后过一种新生活呢?没有这种告诫和教导,谁会被允许参加圣餐礼呢?调查一下,你就会信服。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是建立在十诫的基础上?十诫就是生活的诫命。在教会,但凡有一点教会的东西在里面的人,一听见说人若过良善的生活,就会得救,若过邪恶的生活,就会受到诅咒,谁不承认呢?这就是为何亚他那修信经(它也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说: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由此可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它们因教导生活,故也教导得救取决于生活。人的生命不是在一瞬间被吹入他里面,而是逐渐形成的,并通过他避恶如罪而得以改造,尤其是:他要明白什么是罪,认识并承认它,不意愿它,从而停止它,还要知道涉及认识神的方法。人的生命通过这两类方法得以形成和改造,并且这些方法不可能在一瞬间注入他。因为本身属地狱的遗传之恶必须被移走,本身属天堂的良善必须被植入以取代之。由于遗传之恶,人的理解力好比一只猫头鹰,人的意愿好比一条蛇;而当他得到改造时,他的理解力就好比一只鸽子,他的意愿则好比一只绵羊。这意味着瞬间改造和由此而来的得救,好比瞬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凡对人的生命有所了解的人,谁不明白,若不把猫头鹰和蛇的本性除去,植入鸽子和绵羊的本性以取代之,这一切是不可能的?

此外,众所周知,凡聪明人都能变得更聪明,凡智慧人都能变得更智慧;也就是说,人的聪明和智慧能够增长;对有些人来说,这种增长从幼年时期就开始,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结束,人就这样不断得以完善。属灵的聪明和智慧岂不更是这样吗?这种聪明智慧通过两种层级上升超越属世的聪明智慧,并且随着上升,它会变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聪明智慧。前面(335节)说明,聪明智慧在天使那里会增长到永恒。若愿意,谁不理解这种观点:对正在变得更完善,直到永远的某种东西来说,瞬间变得完善是不可能的?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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