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351

351.那些相信神性

351.那些相信神性在自然界的每一个细节中进行运作的人,能根据他们在自然界所看到的许多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和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的人证实得一样充分,甚至更充分。因为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注意到他们在动植物的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迹。在植物的繁殖过程中,他们注意到扔在地里的一粒小种子如何发出根来,并通过根长出茎,然后相继长出枝、叶、花、果,最终结出新种子;就好像这种子知道繁殖的顺序,或自我更新的过程一样。凡有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粹是火的太阳拥有这种知识?或这太阳能将产生这类效果的能力赋予它的热和光,并能在植物中创造奇迹,深思功用?凡拥有提升了的理性官能之人,在看到并考虑这些奇事时,不能不想到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的那一位,因而来自神。那些承认神性的人也会看到并思想这一切,而那些不承认神性的人则不会看到并思想这一切,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因此,他们任由自己的理性官能降至其感官层,而感官层从身体感官所在的光汲取它的一切观念,并为他们的幻觉辩护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实现这些效果吗?你看不到的东西算什么呢?它还是个东西吗?”

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还注意到他们在动物的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迹;在此只提一下卵中的奇迹,如:这卵里面如何隐藏着在其种子或初始中的雏鸟,和它直到孵化出来所需的一切,以及它孵化出来后继续发育,直到变成其父母那种样式的鸟儿或飞行物所需的一切。此外,如果观察一下生命的形式,深入思考,就会情不自禁地充满惊讶;例如,最小的生物和最大的生物一样,甚至不可见的生物和可见的生物一样,都拥有感觉器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以及运动器官,也就是肌肉,以便它们飞翔和行走;还有心肺周围的内脏,它们都受大脑驱动。甚至连低等昆虫也享有这些有机组织,这一点从一些研究人员的解剖学描述中可以得知,最著名的是简.施旺麦丹所写的《自然的圣经》。

诚然,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因于自然界的人也看见这一切奇事,但他们只想到它们的存在,并声称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使自己的心智转离,不去思想神性;那些如此行的人当看到自然界中的奇事时,不能理性思考,更不用说以属灵的方式进行思考了;相反,他们会以感官和物质的方式来思考。这时,他们从自然的角度在自然界的范围内思考,而不是超越它,和那些地狱里的人一样。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拥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能够理解,因此若愿意,也能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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