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342

342.现在必须质疑

342.现在必须质疑的是,这些生物究竟是来自借助空气、雨水或从土壤渗上来的水被传送到这些地方的卵,还是来自那里的液体和恶臭本身。有人认为,上述有毒微生物和昆虫是从被传送到这些地方,或自创造时就在地里处处潜藏的卵孵化出来的,但所有观察都不支持这种观点。因为我们在微小的种子、坚果的果仁、木头、石头中也会发现幼虫,它们甚至从叶子中冒出来;我们在植物上面和里头同样会发现与它们相适应的螨虫和蛴螬。对苍蝇的观察也不支持这一观点,因为一到夏天,苍蝇从无卵状的物质中大量出现在房屋、田野和森林中。那些破坏草地和牧场,在一些炎热地区充斥并滋生于空气的害虫,同样不支持这个观点,更别说那些浮游或飞舞在污水、变酸的葡萄酒和瘟疫空气中的不可见害虫。这些观察结果却支持了另外一些人的观点,他们声称,植物、土壤和死水塘所散发的气味、恶臭和蒸发物才是滋生这类生物的源头。这些生物形成之后,就会通过卵生或胎生进行繁殖,这一事实不会剥夺它们的直接起源,因为一切活物,连同自己的细小内脏,都会获得生殖器官和繁殖方法(参看347节)。迄今未知的事实,即地狱中也有类似事物,则支持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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