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我们必须逐一检查并说明这些要点。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有些人可能认为,那些不承认神的人和那些承认的人一样能得救,只要他们过着道德的生活。他们说,承认能成就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想法吗?我若清楚知道确有一位神,就会很容易地承认祂。我听说过祂,但从未见过祂。要是让我看见,我就会相信。许多否认神存在的人在被允许与某个承认神的人自由辩论时,就是这么说的。但我要通过我在灵界所得知的事说明:对神的承认会结合,对神的否认会分离。在灵界,如果有人想到另一个人,并想要与他交谈,那人就会立刻出现。这在那里是司空见惯的事,屡试不爽。原因在于,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距离,只有距离的表象。
此外,正如想到另一个人,连同对他的某种意识会带来同在,对另一个人的某种爱之情感则带来结合。这就是那使得人们走到一起,友好交谈,住在同一所房子,或同一个社群中,常常见面,并互相提供服务的东西。如果人们不彼此相爱,尤其相互憎恨,相反的情形也会发生;他们便看不见彼此,或聚在一起。相反,他们照着他们缺乏爱或憎恨的程度而彼此远离;万一他们相遇,这种相遇就会触发憎恨,他们便消失不见。
这几个例子说明,在灵界,是什么造就了同在,又是什么造就了结合,即:同在来自忆起另一个人并想要看见他,结合来自源于爱的一种情感。这同样适用于人心智中的一切事物;人的心智里面有数不清的事物,那里的一切细节都照着情感,或一个事物爱另一个事物的方式被排列和结合。
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结合;它在总体和细节中都是一样的。这种属灵结合的源头就在主与灵界和自然界的结合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由此明显可知,人认识主,并出于这种认识思想主到何等程度,主就同在到何等程度;另一方面,人不认识主到何等程度,主就不同在到何等程度;人否认主到何等程度,就与主分离到何等程度。
结合使得主将人的脸转向祂自己,然后引领他。分离则使得地狱将人的脸转向它自己,然后引领他。因此,所有天堂天使都将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而所有地狱灵都将脸背向主。这一切清楚表明对神的承认会带来什么,对神的否认会带来什么。那些在世上否认神的人死后还是否认祂;他们获得了前面(319节)所描述的那种内在结构;在世上所取得的结构会存到永远。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凡知道一点宗教信仰的人都能认识神,并能出于这种认识或记忆谈论神,其中一些人甚至能出于理解谈论神。但如果他们没有过良善的生活,那么这一切只带来同在;因为尽管如此,他们仍能转离神,并转向地狱;他们若过着邪恶的生活,就会这样做。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能发自内心承认神;主照着这些人的良善生活而使他们转离地狱,并转向祂自己。这是因为唯独他们真的爱神。他们热爱来自祂的神性美德,因为他们活出了这些美德。来自神的神性美德就是祂律法的诫命;这些诫命就是神,因为祂就是从祂发出的神性。这就是爱神,因为主说:
凡遵守我诫命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
故十诫有两块石版,一块涉及神,一块涉及人。神不断作工,以便人能接受在他石版上的事。然而,人若不去做在他石版上的事,就不会出于内心的承认来接受在神石版上的事;若不接受,就无法被结合。这就是为何这两块石版被拼成一块,称为“约版”,“约”表示结合。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因为生活的良善就像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良善。因此,当人过着良善的生活时,一种结合就实现了。对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相反的情形会发生。那就是对主的弃绝。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这就是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对此,我只补充一点:如果你最大限度地行善,如建造圣殿或教会,装饰它们,塞满你的供物,把财富都奉献给医院和安养院,天天施舍,帮助孤儿寡妇,谨守敬拜的圣物,甚至貌似发自内心地思想、谈论和宣讲它们,却不避恶如反对神的罪,那么这一切善行都不是真正的良善;它们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邀功的,因为邪恶仍在它们里面。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他所做的一切事里面,良善只能通过把邪恶从它们当中移走而成为良善。这一切清楚表明,正确地生活,或过良善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承认神并因邪恶反对神而避免作恶,是使得一个宗教成为一个宗教的两个要素。缺乏任何一个,它都不能被称为一个宗教,因为承认神,却又作恶是自相矛盾的;行善,却不承认神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一个不可能离开另一个。主规定,几乎每个地方都要有某种宗教,每种宗教都要有这两个要素。主还规定,凡承认神并因邪恶反对神而避免作恶的人,都要在天堂有一席之地。因为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其生命或灵魂就是主。在一个属世人或自然人里面的一切事物,在这个天堂人里面都有,其区别就像天上的事物和地上的事物之间的区别。
众所周知,人里面除了由血管和神经纤维有机组织而成、被称为内脏的形式外,还有皮肤、膜、肌腱、软骨、骨骼、指甲和牙齿;只是这些东西不如它们作为韧带所服务,并覆盖和支撑的有机组织形式本身那样有生命。天堂人,也就是天堂若要包含这一切事物,不可能由一种宗教的人构成,而是要由多种宗教的人构成。因此,凡将教会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都在这个天堂人,也就是天堂里面有一席之地,在那里享受自己层级上的幸福。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254节)。
这两者是每个宗教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它们是十诫所教导的,十诫是圣言的主要成分,是由耶和华以活生生的声音从西乃山上颁布的,是神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当被放在约柜中时,就被称为“耶和华”,并构成会幕的至圣所和耶路撒冷圣殿的圣所,那里的一切事物唯独因它的同在而为神圣。关于约柜中的十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一书(53-61节)从圣言中引用了更多细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盛放刻有十诫的两块石版的约柜被非利士人抬走,并被抬进亚实突的大衮庙;那大衮仆倒在它面前的地上,后来大衮的头和两手掌在门槛上折断,只剩下残体;亚实突和以革伦人,数目成千上万,因约柜而患上痔疮,他们的地被老鼠毁坏;非利士人按他们民族首领的建议,制造了五个金痔疮、五个金老鼠和一辆新车,把约柜放在车上,柜旁是金痔疮和金老鼠,他们用两头母牛在车前直行大道,哞哞叫着将约柜送回到以色列人那里,以色列人就将两只母牛和车献给耶和华为燔祭(撒母耳记上5, 6章)。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一切事物都表示什么。“非利士人”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大衮”代表这个宗教;他们所患的“痔疮”表示属世之爱,当它与属灵之爱分离时,就是不洁的;“老鼠”表示通过对真理的歪曲而对教会的毁坏;他们送回约柜所用的“新车”表示一个新的教义,只是该教义是属世的,因为在圣言中,“车”表示源于属灵真理的教义;“母牛”表示良善的属世情感;“金痔疮”表示已洁净并变得良善的属世之爱;“金老鼠”表示被良善除去的教会的毁坏,在圣言中,“金”表示良善;“直行大道的母牛哞哞的叫声”表示属世人的恶欲转化为良善情感的艰难;“将两只母牛和车献为燔祭”表示主由此得到安抚。
这就是这些历史细节的灵义。把它们连贯成一个意思,就会看到它是如何被应用的。“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49-54节);约柜因盛有十诫而为教会的至圣物,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1节)。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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