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5

325.⑵因此,按照

325.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人人都能得救。有些人认为主的教会只存在于基督教界,因为唯独在那里,主为人所知,圣言也唯独在那里。然而,仍有许多人相信主的教会是普遍的,也就是传遍并分散在世界各地,甚至存在于那些不知道主,没有圣言的人当中。他们说,这不是那些人的过错,他们没有办法克服自己的无知。既然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人为地狱而生,那么就违背了神的爱和怜悯。

既然许多基督徒(尽管不是全部)相信被称为“大公教会”的广泛教会是存在的,那么可推知,这个广泛教会必有某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进入一切宗教,并构成一个大公教会。按下列顺序可以看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对神的承认和生活的良善: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


圣爱与圣智 #357

357.对此,必须补

357.对此,必须补充的是:在灵界,我见过那些根据世界的可见事物来确认支持自然,直到成为无神论者的人;在属灵之光中,他们的理解力看上去向下打开,向上关闭,因为他们在思维上向下看大地,而不是向上看天堂。在他们的感官层,也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上面,出现了一种面纱;它有时闪烁着地狱之火,有时黑如煤烟,有时白如死尸。所以,要让每个人都当心,不要确认支持自然;要让他确认支持神性;这方面的材料并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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