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现按所列的顺序解释这些事。
①人若确信表象,即:智慧和谨慎来自人,因而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就必然觉得若非如此,他将不是一个人,而要么是一个动物,要么是一个雕像;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按照圣治的律法,即:人要貌似从自己思考,貌似从自己谨慎行动,但仍要承认他是从主如此行的。由此可知,人若貌似从自己谨慎思考和行动,同时承认他是从主而如此行的,就是一个人;但若确信他所思所行的一切都来自他自己,就不是一个人;人若因知道智慧和谨慎来自神,故只是等候流注,也不是一个人;因为后者变得像一个雕像,而前者变得像一个动物。很明显,人若只是等候流注,就会变得像一个雕像,因为他必一动不动地站着或坐着,双手下垂,两眼要么闭着,要么一眨不眨地睁着,既不思考也不呼吸。那么,他还有多少生命呢?
同样明显的是,人若认为他所思所行的一切都来自他自己,就会与动物无异,因为他只从人与动物所共有的属世心智,而不从属灵的理性心智,也就是真正的人类心智来思考。正是后一种心智认识到唯独神从祂自己思考,人则从神思考。因此,这种人只知道人与动物区别在于:人会说话,而动物只会发声;他还认为两者以同样的方式死亡。
有必要详细说一说那些等候流注的人。除了极少数发自内心渴望流注的人外,这些人接受不到任何流注。他们偶尔通过思考中的一种生动印象,或微妙声音,但很少通过清晰的言语或任何明显的东西而接受到一种回应;大意是:他们要按他们所想要的方式,因而按他们所能够的方式来思考和行动。他们若行事智慧,就是智慧的;若行事愚蠢,就是愚蠢的。他们从来不会被告知要信什么,或做什么;否则,其人类的理性和自由就会灭亡。也就是说,这样做是为了让每个人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那些被流注教导要信什么,或做什么的人不是被主,或任何天堂天使教导,而是被某个狂热的灵人,可能是贵格会教徒或摩拉维亚教徒教导,并被引入歧途。从主所流入的一切都是通过对理解力的一种光照和对真理的一种情感流入的,实际上通过这种情感流入理解力。
②照着真理,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而相信和思想,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事实上,如此行是真正的人性原则,因而如天使一般。相信和思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似乎是可能的,只要不再多说什么,因为这一点符合神学信仰,并且我们不可以思想反面。但相信和思想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人必以为他根本不能思想。然而,人的确貌似从自己思想,哪怕从地狱思想,因为主赋予每个人这样的表象:他的思维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无论它来自什么样的源头。否则,人不会作为一个人活着,也无法被领出地狱、引入天堂,也就是说,无法被改造,如前面频繁所示(96, 114, 174, 210节)。
因此,主也能使人知道,并由此想到他若处于邪恶,就在地狱,若从邪恶思考,就是从地狱思考;祂还能使人思想方法,好叫他可以通过这些方法从地狱出来,不从地狱思考,可以进入天堂,并在那里从主思考;祂又赋予人选择的自由。由此可见,人能貌似从自己思想邪恶和虚假,也能认为这事或那事是邪恶或虚假;因而能认为他从自己如此行只是一种表象,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是一个人。基于真理思考是真正的人性原则,因而如天使一般;这真理就是,人不是从自己思考,而是主使他表面上能貌似从自己思考。
③对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也不承认邪恶就是罪的人来说,如此相信和思想是不可能的;但对那些承认这两个事实的人来说,是可能的。对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之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唯独主能使人思想和意愿;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之人因离开主,故以为他们从自己思考。对那些不承认邪恶就是罪的人来说,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人从地狱思考;那里的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从自己思考。但对那些承认这两个事实的人来说,这是可能的,这一点从前面的充分阐述(288-294节)可以看出来。
④那些作出这两个承认的人,只会反思自己里面的邪恶,并照着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程度而将它们扔回它们所来自的地狱。谁都知道或能知道,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谁都能知道,他避开并厌恶邪恶到何等程度,就会避开并厌恶地狱到何等程度。基于此,谁都能知道,人避开并厌恶邪恶到何等程度,就意愿并热爱良善到何等程度;事实上,主就将他从地狱释放到何等程度,并把他引入天堂。凡理性之人都能明白这一切,只要他们知道天堂和地狱的存在,知道邪恶和良善来自何处。这时,一个人若反思自己里面的邪恶(这等于是检查自己),并避开它们,就会摆脱地狱,弃之于身后,并将自己引入天堂,在那里面对面地看见主。可以说,是人做这一切,但他是貌似从自己,实际上从主这样做的。当人出于善心和虔信承认这个真理时,它就会从内在隐藏于他后来貌似从自己所思所行的一切里面,就像种子里面的繁殖力,这繁殖力从内在伴随着它的生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或像一个人因认识到食物对他有益而获得的食欲里的快乐。总之,它就像他所思所行的一切中的心脏和灵魂。
⑤这意味着圣治既不将邪恶归给任何人,也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相反,人自己的谨慎两者都归给。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良善是圣治的目的;因此,这就是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所瞄准的东西。因此,它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因为如此良善就会变成有功的;它也不将邪恶归给任何人,因为如此人就会因邪恶而受到指控。然而,人出于他的自我而将这两者都归给,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其意愿的自我是自我之爱,其理解力的自我是对自己聪明的骄傲,由此产生人自己的谨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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