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0

320.⑷人若相信(

320.⑷人若相信(这是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会将良善归给自己,视它为有功的,也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认为自己对它负有责任。然而,由于这一点违背了那些确信以下表象之人的信念,即:智慧和谨慎来自人,不是照着人心智的结构状态流入的(参看319节),所以有必要进行解释;我需要按下列顺序清楚说明这一点:

①人若确信表象,即:智慧和谨慎来自人,因而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就必然觉得若非如此,他将不是一个人,而要么是一个动物,要么是一个雕像;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②照着真理,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而相信和思想,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事实上,如此行是真正的人性原则,因而如天使一般。

③对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也不承认邪恶就是罪的人来说,如此相信和思想是不可能的;但对那些承认这两个事实的人来说,是可能的。

④那些作出这两个承认的人,只会反思自己里面的邪恶,并照着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程度而将它们扔回它们所来自的地狱。

⑤这意味着圣治既不将邪恶归给任何人,也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相反,人自己的谨慎两者都归给。


揭秘启示录 #580

580.“又拜那兽”

580.“又拜那兽”表示普通民众的承认,即: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这是神圣的真理。“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如前所述(AR 579节),在此表示承认“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是神圣的真理;由于这两条被视为神圣真理,所以可推知,律法的作为必须从信仰中被移除,因为它们不拯救人。但这些真理和其它许多真理都被歪曲了(可参看AR 566节)。由于接受和承认,此处“兽”和“龙”所表相同;因此,经上说他们“拜那龙”,“又拜那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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