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10

310.⑴什么是人自

310.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当人们确信表象,并视之为真理,尤其确信这一表象: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一切,圣治除了是某种普遍之物外,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就专注于自己的谨慎;但这种普遍之物若非由具体细节构成,是不可能的,如前所示(201节)。这些人还陷入幻觉,因为被确认为真理的一切表象都会变成幻觉;并且他们照着通过幻觉确认的程度而变成唯物主义者,甚至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只相信通过某种身体感官,尤其通过视觉感知到的东西,因为视觉尤其与思维行如一体。这种人最终会变得感官化;他们若确认支持自然反对神,就会关闭其心智的内层,可以说蒙上一层面纱。从那时起,他们就在这面纱之下思考,就好像它上面什么东西也没有一样。古人称这些感官人为“知识树的蛇”;在灵界,他们说,像这样的人因固执己见,故关闭了其心智的内层,甚至一直关闭到鼻子。因为“鼻子”表示对真理的感知,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这种感知。我需要描述一下这种人是什么样子。

他们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是巧辩家;他们称精明和狡猾为聪明和智慧,他们也不知道别的。凡和他们不一样的人,尤其那些敬拜神并承认圣治的人,他们一律视其为简单和愚蠢。他们对其心智的内部原理知之甚少,就像那些被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的人,就是那些视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本身为无足轻重的人。即便他们反驳这些罪行,那也只是为了小心谨慎,不让他们的本性暴露出来。

论到人在世上的生命,他们只认为它就像动物的生命;论到人死后的生命,则认为它就像从尸体或坟墓中冒上来,然后又沉回去,从而死亡的活雾。这种疯狂带来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是由空气做的。在这些唯物主义者当中,凡被迫相信永生的人都认为灵魂就具有这种性质,因而不能看、听或说,故又瞎又聋又哑,只能在自己那点空气中思考。他们说,灵魂怎会是别的东西呢?外在感官不是随着肉体一起死亡了吗?灵魂在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如何能再次获得它们?他们之所以执着于这些观念,是因为他们只能以这种感官方式,不能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死后灵魂的状态。没有这种物质概念,他们就会丧失永生的信念。他们尤其将自我之爱证实,称其为生命之火,认为它对国家的各种功用有激励作用。这使得他们成为自己的偶像;他们的思维因是幻觉并基于幻觉,故是虚假的形像。他们因赞成欲望的快乐,故是撒旦和魔鬼。那些确认恶欲,或将其证实的人被称为撒旦,那些把这些恶欲行出来的人被称为魔鬼。

我被恩准知道最狡猾的感官人是什么样子。他们的地狱在后面的深处,他们不想叫人发现。因此,他们在那里看上去就像幽灵(就是他们的幻觉)那样到处飞。他们被称为魔鬼。他们当中有些人曾被放出地狱,好叫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他们立刻附到我的脖子上,就在我的后枕骨下面,从那里进入我的情感。他们不想进入我的思维,而是巧妙地避开它们。他们接连改变我的情感,不知不觉地把我的心情转到对立面,也就是转到恶欲;他们并不触及我的思维,所以若不是主阻止,他们会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扭曲并反转我的情感。

那些在世时不相信圣治的存在,只寻找他人身上的情欲和渴望,从而迷惑他们,直到彻底掌控他们的人就会变成这个样子。由于他们暗中做起这种事来如此巧妙、狡猾,以致其他人毫无察觉,还由于他们死后仍保持这种性质,所以一进入灵界,他们就被扔进这个地狱。在天堂之光下,他们看上去似乎没有鼻子;奇怪的是,他们虽如此狡诈,却比其他人更感官化。正因古人将感官人称为蛇,还因这种人在推理辩论方面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和灵巧,所以经上说:

蛇比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

主说:

所以你们要谨慎如蛇,单纯如鸽子。(马太福音10:16)

经上(启示录20:2)如此描述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旦的龙:

有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9)

“七头”表示狡猾,“十角”表示通过谬论或扭曲而说服的能力,“七个冠冕”表示遭到亵渎的圣言和教会的圣物。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在他的头上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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