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为更好地理解何为天堂,何为地狱,让我们用良善的快乐来代替对良善的情感,以邪恶的快乐代替对邪恶的欲望。毕竟,没有快乐,就没有情感或欲望,因为这些快乐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它们按着前面(302节)所描述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对邪恶的欲望被区分和结合的方式而被区分和结合。天堂里的每位天使都充满其情感的快乐,并被这快乐包围;而且一种共享的快乐充满并包围每个天堂社群,所有人共享的快乐,或一种最普遍的快乐充满并包围整个天堂。同样,地狱里的每个灵人都充满其欲望的快乐,并被这快乐包围;一种共享的快乐,或一种最普遍的快乐充满并包围整个地狱。由于如前所述(300节),天堂的情感和地狱的欲望彼此截然对立,故显而易见,天堂的快乐在地狱如此令人痛苦,以致那里的人无法承受它;而另一方面,地狱的快乐在天堂如此令人痛苦,以致那里的人也无法承受它。这就是反感、敌意、憎恶、排斥和分离的原因。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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