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为更好地理解何为天堂,何为地狱,让我们用良善的快乐来代替对良善的情感,以邪恶的快乐代替对邪恶的欲望。毕竟,没有快乐,就没有情感或欲望,因为这些快乐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它们按着前面(302节)所描述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对邪恶的欲望被区分和结合的方式而被区分和结合。天堂里的每位天使都充满其情感的快乐,并被这快乐包围;而且一种共享的快乐充满并包围每个天堂社群,所有人共享的快乐,或一种最普遍的快乐充满并包围整个天堂。同样,地狱里的每个灵人都充满其欲望的快乐,并被这快乐包围;一种共享的快乐,或一种最普遍的快乐充满并包围整个地狱。由于如前所述(300节),天堂的情感和地狱的欲望彼此截然对立,故显而易见,天堂的快乐在地狱如此令人痛苦,以致那里的人无法承受它;而另一方面,地狱的快乐在天堂如此令人痛苦,以致那里的人也无法承受它。这就是反感、敌意、憎恶、排斥和分离的原因。
368.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原因在于,爱和智慧如何,意愿和理解力就如何,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如前所示;两者构成人及其品质。爱是多种多样的,多到种类无限,这一点从地上和天上的人可以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世人或天使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正是爱使他们与众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或说是其爱的化身。人们以为是智慧使他们与众不同,但智慧来自爱;它是爱的形式;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这本质的生命的表达。
世人认为理解力构成人。他们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如前所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能使一个人看似很有智慧。然而,超出爱,也就是非由爱所生的理解力部分,尽管看上去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并由此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但这仍只是一个表象。因为超出爱的理解力部分的确是由对认识和变得智慧的爱而生的,但不是同时由对将所认识并智慧理解的东西应用于生活的爱而生的。结果,这超出的理解力部分在世上要么随着时间消失,要么作为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徘徊在边界处的记忆周围。因此死后,它就会被分离出去,只剩下与灵自己的爱相一致的那一部分。
由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就是这个人自己,所以一切天堂社群,以及社群里的一切天使,都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被排列,没有哪个社群或天使是照着与这爱分离的理解力来排列的。地狱及其社群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照着与天堂之爱对立的地狱之爱来排列的。由此可见,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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