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如前所述(281节),人被允许思想邪恶,甚至到了意图作恶的地步,是为了邪恶能通过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被移走。当他想到某事违背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派,良善和真理,因而违背生活的安宁、喜乐和祝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通过这三者,即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主医治人的意愿之爱,一开始是利用恐惧,后来则利用爱。然而,邪恶并未与人分离并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并转到边缘。当它们在边缘,良善在中心时,邪恶不会出现,因为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并被看见和发觉。然而,必须知道的是,尽管良善在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因此就处于良善,除非边缘的邪恶趋于向下或向外。它们若向上或向内看,就没有被移走,因为它们仍在奋力回到中心。当人避其恶如罪时,它们就趋于向下或向外;当他厌恶它们时,更是如此。因为那时,他会谴责它们,让它们下地狱,使它们朝地狱的方向看。
376.作为证明,我们可以在此引用在天上的天使当中所看到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的代表。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奇妙螺旋运动,天使们形成了一个心脏的样式和一个肺脏的样式,以及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部结构;然后,他们开始按照天堂的流动进行运作。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努力产生这种形式。天使就这样代表心与肺的结合,同时代表心和肺与意愿的爱和理解力的智慧的对应关系。他们将这种对应和结合称为天堂的婚姻,并声称有一种类似的婚姻就存在于整个身体及其个体肢体、器官和内脏,以及那里与心肺有关的成分中。此外,哪里没有心肺的运作和各自的交替,哪里就不可能有来自任何意愿成分的生命运动,以及来自任何理解力成分的生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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