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9

279.⑶邪恶在被移

279.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然而,持守这种信仰和观念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对人的生命状态也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一事实: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这一切能使我们清楚看到,邪恶只能被逐渐移走,赦免邪恶不等于移走它。不过,这些都是概述性的陈述,它们若得不到论证,可能被承认,但无法被理解;不被理解的东西就像手里转动的轮子。所以我需要按刚才所给出的顺序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①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我从天堂得知:人生来所进入、自己实际所吸收的邪恶,无一与他分离,而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以前,和大多数世人一样,我也认为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被逐出并冲洗干净,就像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净一样。但邪恶或罪不是这样,它们依然存在;悔改之后得到赦免时,它们就从中心移到边缘;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似乎在白昼之光中;凡在边缘的,则在阴影中,有时可以说在夜晚的黑暗中。由于邪恶不是被分离出去,只是被移走,也就是说,被推到边缘,并且人能从中心转到边缘,所以他有可能回到他以为被逐出的邪恶。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有时进入一种相反的情感,因而从一个中心进入另一个中心。只要他在他的情感中,这情感就构成中心,因为此时,他在该情感的快乐和光明中。

有些人因生活良善,死后被主提入天堂,但他们仍具有这种观念: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了,因而完全没有了罪。一开始,这些人照着他们的这种观念穿上白衣,因为白衣表示从恶中洁净的状态。但后来他们开始像在世时那样思想,认为他们已经从一切恶中洁净了;因此,他们夸口说自己不再像其他人那样是个罪人;这种想法几乎无法与某种得意的心态,以及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分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为让他们摆脱这种虚妄的观念,他们从天上被打发下来,回到他们在世上所粘染的邪恶,同时被指示,他们还有以前所不知道的遗传之恶。这使得他们承认:他们的邪恶并未与他们分离,只是被移走;他们凭自己仍是不洁的,事实上无非是邪恶;是主保护他们免受邪恶伤害,并将他们保持在良善中,尽管这一切看似他们自己所行的。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就被主带回天堂。

②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持守这个错误观点的,是那些把仁与信分离,并将拯救归于唯信的人。因为他们以为,仅仅思想这信,并发表关于它的言论,而且带着信靠和信心如此行,就会使人称义并得救。其中许多人还以为,这一切瞬间就能发生,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在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发生。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以为,一个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并凭怜悯得救,无需方法。但主的怜悯离不开方法,并不是直接的;人不可能瞬间从邪恶变为良善,只能通过圣治从他幼年直到生命结束的不断运作而被领出地狱,并转入天堂,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在此只需说明,圣治的一切律法都以人的改造和随之的拯救,因而以他生命的翻转为目的;这意味着他的生命状态从生来的地狱状态转变为天堂状态。这一切只能随着人远离邪恶及其快乐,并进入良善及其快乐而逐渐完成。

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邪恶就是违背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欲望的快乐,而良善是照着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情感的快乐;有无数欲望进入并构成每一个邪恶,同样有无数情感进入并构成每一个良善;这些无数元素在人的内层里面处于这种秩序和关联之中,以致它们若不同时都改变,就一个也不能改变。人们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就会以为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个单一事物的邪恶很容易被移走;同样看似一个单一事物的良善能被带进来以取代之。他们因不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故必以为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是可能的。本书最后一节将说明:这是不可能的。

④那些相信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的人不知道,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当有人说,情感和思维只可能在作为主体的物质及其形式中时,谁不承认呢?由于这些存在于充满物质和形式的脑部中,所以这些形式被称为纯器官形式。理性思考的人都忍不住取笑这种疯狂观念:情感和思维不存在于物质主体中,而是被热和光调节的发散物,就像出现在空气和以太中的形像或幻觉。事实上,思维离开一个物质形式是无法存在的,就像视觉离开它的形式,即眼睛,或听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耳朵,或味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舌头,无法存在一样。仔细观察脑部,你就会看见无数物质和纤维,那里没有任何无组织的东西。只这一个可见证据就足矣了,还用得着其它证据吗?

但有人要问了,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到底是什么呢?从总体和细节上观察一下人体就能明白这个问题。人体里面有许多内脏,它们各自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都通过其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而发挥各自的功能。众所周知,它们都在进行各自的运作,如胃、肠、肾、肝、胰、脾、心和肺。它们都从内部被激活作工,从内部被激活就是通过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被激活。这一切清楚表明,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运作必与此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身体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世的,而心智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灵的;两者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提供可见的证据来证明,心智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也就是构成情感和思维的变化和转换是何性质。然而,我们可以在说话和唱歌时肺部状态的变化和转换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见它们。两者之间也有一种对应关系;因为说话和唱歌的声音,以及构成说话的言语和歌曲旋律的声音的不同是由肺产生的。声音本身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它们也由情感和思维产生,这一切是由肺里面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从肺进入喉部和声门,然后舌头,最后嘴唇中的气管实现的。声音的状态和形式的第一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肺部,第二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气管和喉部,第三次通过声孔的各种开口而发生在声门,第四次通过舌头对上颚和牙齿的种种适应而发生在舌部,第五次通过唇部的各种形式而发生在唇部。这一切清楚表明,构成说话和唱歌的声音及其清晰度,唯独是由这些器官形式的连续不断的变化和转换产生的。既然声音和言语的唯一源头是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因为它们从情感和思维存在,从不与之分离,那么显而易见,意愿的情感就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理解力的思维则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就像肺部所发生的那样。

由于情感和思维纯粹是心智形式的状态变化,所以可推知,记忆无非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器官物质的一切状态变化和转换具有这种性质:一旦形成习惯,它们就恒久不变。因此,肺习惯在气管发出各种声音,在声门调节它们,用舌头清晰发音,用口唇塑造它们;这些器官活动一旦形成习惯,就在器官中根深蒂固,并能反复再现。这些变化和转换在心智的器官中,比在身体的器官中无限完美得多,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199-204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319节)。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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