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但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并且这爱逐渐增长时,人性的爱就变成动物的爱,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能思想他的肉体所感觉到的东西,并理性区分事物,能接受教导,成为一个文明道德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属灵人。因为如前所述(275节),人拥有一个属灵性质;这种性质把他与低级动物区分开来,因为他凭此能知道何为文明层面的邪恶和良善,也能知道何为道德层面的邪恶和良善,甚至若愿意,还能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邪恶和良善。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时,人就无法再生在知识和聪明之光中,而是生在无知的黑暗里,因为他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他由此能通过教导被引入属世心智的内层,并且始终伴随着属灵层。后面我们会看到,为何人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从而陷入无知的黑暗。
谁都能看出,对邻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对立的爱。因为对邻之爱想向每个人行善,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唯独向它行善。对邻之爱想服务每个人,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服务它。对邻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家人或兄弟和朋友,而自我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仆人;视那些不服务它的人为仇敌。简言之,它只关注自己,几乎不把其他人当人看;在心里把他们看得不如它的马和狗。它因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所以也不在乎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仇恨和报复、通奸和淫乱、偷盗和欺诈、说谎和诽谤、暴行和残忍,以及其它类似邪恶的根源。这些就是人自出生起就倾向的邪恶。为了救赎的目的,它们也是被允许的;对此,我需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
⑵邪恶若不显露,就无法被移走。
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
⑷所以允许邪恶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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