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4

274.④对圣治的怀

274.④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人死后会作为一个人活着;这一点以前没有披露过。这种无知是因为,那些不避恶如罪的人里面深深隐藏着这种信念:人死后不会继续活着;因此无论说人死后作为一个人活着,还是说他在最后审判之日会复活,对他们来说都无所谓。他若偶然想到复活的信念,就会对自己说:“我不会比别人更糟糕,上天堂也好,下地狱也罢,反正都有很多人陪着我。”然而,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有一种本能的意识,即:死后他们会作为人活着。只有那些迷恋自己聪明的人,才会持守人死后作为灵魂,而非人活着的观念。以下观察表明,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有这种本能的意识,就是人死后会作为一个人活着:

ⅰ.临死的时候,谁会想到别的?

ⅱ.当哀悼死者时,凡致悼词的人不都把他们举升天堂,置于天使之列,说他们与天使交谈,分享天使的喜乐吗?有时这些发言人甚至还神化死者。

ⅲ.普通百姓谁不相信人若生活良善,死后会去天堂乐园,穿上白袍,享受永生?

ⅳ.有哪个神职人员不向临终之人说类似的话?并且只要当时他不思想最后的审判,他这样说的时候,也是这样相信的。

ⅴ.谁不相信自己那死去的小孩在天堂,相信死后他会见到他所爱的妻子?谁会认为他们是鬼魂,更不用说他们是围绕宇宙飞来飞去的灵魂或心智了?

ⅵ.当有人谈论从时间进入永生之人的命运或状态时,谁会反对呢?我曾对许多人说,这是这些或那些人的状态或命运,从未听见有人说,他们的命运尚未决定,要等到审判之时才见分晓。

ⅶ.当有人看见天使的绘画或雕塑时,他难道不承认天使就是这样的吗?这时谁会认为他们是没有身体的灵,或空气、云,就像某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

ⅷ.天主教徒相信他们的圣徒是天上的人,剩下的都在其它某个地方;伊斯兰教徒对他们死者的想法也是这样;非洲人比其他人更相信这一点,其它许多民族也有类似信念。为何从圣言知道这一点的归正基督徒反而就不信了呢?

ⅸ.此外,这种普遍的本能意识使得一些人渴望流芳百世;因为他们将自己的这种本能转化为这样的愿望,并使自己在战争中成为英雄或变得勇敢。

ⅹ.我在灵界作过一次调查,即:是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这种本能意识;然后发现,它被植入所有人,然而没有植入属于他们外在思维的属世观念,而是植入属于他们内在思维的属灵观念。由此可见,我们不该因以下事实就对圣治产生怀疑,即:直到现在才首次披露,人死后作为一个人活着。只有人的感官部分或感官自我才会为了相信而想去看见并触摸。凡无法在更高层次上进行思考的人都在其生命状态方面陷入完全的黑暗。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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