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④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人死后会作为一个人活着;这一点以前没有披露过。这种无知是因为,那些不避恶如罪的人里面深深隐藏着这种信念:人死后不会继续活着;因此无论说人死后作为一个人活着,还是说他在最后审判之日会复活,对他们来说都无所谓。他若偶然想到复活的信念,就会对自己说:“我不会比别人更糟糕,上天堂也好,下地狱也罢,反正都有很多人陪着我。”然而,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有一种本能的意识,即:死后他们会作为人活着。只有那些迷恋自己聪明的人,才会持守人死后作为灵魂,而非人活着的观念。以下观察表明,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有这种本能的意识,就是人死后会作为一个人活着:
ⅰ.临死的时候,谁会想到别的?
ⅱ.当哀悼死者时,凡致悼词的人不都把他们举升天堂,置于天使之列,说他们与天使交谈,分享天使的喜乐吗?有时这些发言人甚至还神化死者。
ⅲ.普通百姓谁不相信人若生活良善,死后会去天堂乐园,穿上白袍,享受永生?
ⅳ.有哪个神职人员不向临终之人说类似的话?并且只要当时他不思想最后的审判,他这样说的时候,也是这样相信的。
ⅴ.谁不相信自己那死去的小孩在天堂,相信死后他会见到他所爱的妻子?谁会认为他们是鬼魂,更不用说他们是围绕宇宙飞来飞去的灵魂或心智了?
ⅵ.当有人谈论从时间进入永生之人的命运或状态时,谁会反对呢?我曾对许多人说,这是这些或那些人的状态或命运,从未听见有人说,他们的命运尚未决定,要等到审判之时才见分晓。
ⅶ.当有人看见天使的绘画或雕塑时,他难道不承认天使就是这样的吗?这时谁会认为他们是没有身体的灵,或空气、云,就像某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
ⅷ.天主教徒相信他们的圣徒是天上的人,剩下的都在其它某个地方;伊斯兰教徒对他们死者的想法也是这样;非洲人比其他人更相信这一点,其它许多民族也有类似信念。为何从圣言知道这一点的归正基督徒反而就不信了呢?
ⅸ.此外,这种普遍的本能意识使得一些人渴望流芳百世;因为他们将自己的这种本能转化为这样的愿望,并使自己在战争中成为英雄或变得勇敢。
ⅹ.我在灵界作过一次调查,即:是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这种本能意识;然后发现,它被植入所有人,然而没有植入属于他们外在思维的属世观念,而是植入属于他们内在思维的属灵观念。由此可见,我们不该因以下事实就对圣治产生怀疑,即:直到现在才首次披露,人死后作为一个人活着。只有人的感官部分或感官自我才会为了相信而想去看见并触摸。凡无法在更高层次上进行思考的人都在其生命状态方面陷入完全的黑暗。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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