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2

262.①对圣治的怀

262.①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整个基督教界都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本质上就是敬拜三神;殊不知,迄今为止,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理性思想圣治的人可能会问,当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时,三个位格不就是三神吗?谁能想到别的呢?事实上,谁想到别的呢?就连亚他那修本人也无法想到别的,因此以他命名的信经说:“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即基督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若非祂在位格上也为一,谁能看见或感知到一位神呢?有人或许以为,我们若想到这三位拥有一个本质,就能看见或感知到这一位;但由此除了他们在心智和感觉上为一,然而却是三位神以外,还有或还能有其它任何看见或感知吗?一个人若再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对自己说,无限的神性本质怎能被分割呢?永恒的神性本质如何能生出另一个永恒的神性本质,然后再生出从它们两者发出的又一个神性本质吗?如果有人说,要相信这一点,不要思想它,那么谁能不去思想他被告知必须要相信的事呢?本质上为信的这种承认还能来自其它源头吗?在多到超出你想象的许多人心中掌权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就是由于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而产生的吗?真正构成教会的,是一位神的信仰,这一位神就是主,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这神里面。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全文。

但如今人们是怎么思想主的呢?不是认为祂是神和人,神来自孕育祂的耶和华父,人来自生祂的童女马利亚吗?有谁会想到祂里面的神和人,或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它们实际上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呢?有谁知道这一点?问问教会博学的神学家,他们会说不知道。然而,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声明的,内容如下:“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人们之所以不知道该信经在说什么,是因为当他们读到这一段时,没有把主当作神,只当作一个人来思想。

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祂从谁成孕,是从父神还是从祂自己的神性,他们会回答说,祂从父神成孕,因为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那么祂与父难道不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谁能思想祂从两个神性成孕?祂若从自己的神性成孕,不就是祂自己的父吗?如果你继续问他们对主的神性和人性持何种观念,他们会说,祂的神性来自父的本质,祂的人性来自母亲的本质,祂的神性与父同在。然后,你问祂的人性在哪里,他们无言以对。因为他们在思维上把主的神性和人性分离了,认为神性等同于父的神性,人性则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在把灵魂和身体分离;他们也没有看见这个矛盾:如此祂会单从母亲那里生出一个理性人,或说这会使祂的理性自我唯独从母亲生出。

关于主的人性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一个基督徒几乎不可能被引导思想一个神性人身或神性人性,甚至被赋予这句话:祂的灵魂或生命自成孕时就是,并且一直都是耶和华自己。现在整理一下你的观点,认真想一想,除了唯独主以外,是否还有别的神?祂里面的本质神性,也就是万物的源头,就是那被称为圣父的,神性人身就是那被称为圣子的,神性发出被称为圣灵。这使得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主就是那神。

如果你坚持说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就提到三位,即:

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马太福音28:19)

从前后经文清楚可知,祂说这话是为了叫他们知道,现在祂已经得了荣耀,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在前一节经文,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在后一节经文,祂说,祂将与他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因而唯独说到祂自己,没有说三位。

现在让我们回到圣治,即为何它允许基督徒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也就是敬拜三神,为何他们至今不知道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原因在于人自己,不在于主。主在圣言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这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引用的一切经文可以看出来。此外,所有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祂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相联结。

但教会将神性与人性分离,将神性等同于耶和华父的神性,将人性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教会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教会从一开始就堕落成了一个将神性权柄归到自己身上的巴比伦。为了把它称为人的权柄,而不是神的权柄,他们使主的人性变得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后来,在改革宗,当唯信作为得救的唯一手段被接受时(唯信是指父神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怜悯我们),主的人性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看待了。这是因为没有人能靠近主,从心里承认祂为天地之神,除非他照主的诫命生活。在灵界,所有人都必须照他们所想的说话,甚至没有人能提“耶稣”的名,除非在世上过基督徒的生活。这一切都在祂的圣治之下,以防止亵渎祂的名。


圣爱与圣智 #410

410.(12)爱或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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