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7

257.④纯属世人或

257.④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而确认反对圣治:在接受基督教的许多国家中,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事实上,他们说,他们没有为自己僭取神性权柄,不想被拜为神;然而,他们却又声称,他们能打开或关闭天堂,赦罪或留罪,因而能拯救人或定人的罪;而这一切都是神性的作为。因为圣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生和随之而来的拯救;这就是它在每个人身上的不断运作;拯救只能通过承认主的神性,并相信当我们照主的诫命生活时,主就会拯救我们而实现。

谁看不出,这就是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巴比伦,以及先知书中处处提到的巴比伦?它还是以赛亚书14章所提到的路西弗,这一点从该章的几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有这些话:

你必题这诗歌论巴比伦王。(以赛亚书14:4)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剪除。(以赛亚书14:22)

由此可推知,那里的巴比伦就是路西弗,经上论到路西弗说: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像那至高者。(以赛亚书14:12-14)

人们知道,他们召唤死人,祈求死人的帮助。之所以说他们召唤死人,是因为召唤死人是由批准特兰托会议法令的教皇诏书确立的,其中明确声称,死人是可以召唤的。然而,众所周知,当唯独向神祈求,不可向任何死人祈求。

我需要解释一下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不可否认,主允许是为了拯救的目的。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主,就没有拯救;正因如此,至关重要的是,要从圣言宣讲主,基督教会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建立。然而,成就这一切只能靠那些充满热情如此行的领袖,除了那些以出于自我之爱的那种燃烧激情讲道的人外,没有人会这么做。起初,这火唤起了他们传讲主并教导圣言的热情。正因他们的初级阶段是这样,所以路西弗被称为“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然而,一旦他们意识到,他们能利用圣言和教会的圣物获得统治权,起初唤起他们传讲主的热情的自我之爱,就从里面爆发出来,最终把自己举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到自己身上,一点也不给祂留下。

主的圣治无法阻止这一切,因为若真的阻止了,他们就会公开教导主不是神,圣言并不神圣,使自己成为苏西尼派或阿里乌派,从而摧毁整个教会。无论领袖的品性如何,教会都会继续存在于顺服的人中间。因为该宗教中凡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都会得救;因此,灵界有许多天堂社群是由他们组成的。此外,主还规定,他们中间当有一个民族不会屈服于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并视圣言为神圣;这就是伟大、高贵的法兰西民族。但发生了什么事呢?

当自我之爱高举它的统治权,甚至直达主的宝座,把祂赶下去,把自己置于其上时,那爱,就是路西弗,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为防止这一切,主通过祂的圣治规定:他们可以远离对主的敬拜;可以召唤死人,向他们的雕像祈祷,亲吻他们的骸骨,在他们的坟前跪拜;可以禁止阅读圣言;将神圣归给普通百姓搞不懂的弥撒;贩卖赎罪券。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行,是因为他们若不做这些事,就会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唯有那些知道圣物的人才能亵渎它们,如前所示。

所以为防止他们亵渎最神圣的圣餐,按照主的圣治,他们被允许把圣餐分开,把饼给百姓,自己喝酒,因为圣餐中的酒表示神圣真理,饼表示神圣良善。但当它们分开时,酒表示遭亵渎的真理,饼表示遭玷污的良善。特别是,他们被允许将圣餐变得肉体化和物质化,把它当作宗教的首要特征。凡仔细观察这些事,以心智的某种光照权衡它们的人,都能看出,圣治在保护教会的圣物,拯救所有能得救的人,把那些愿意被营救的人可以说从火中抢出来时所进行的奇妙活动。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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