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3.至此,我解释了237节所列举的例子,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利用这些例子来确认反对圣治。现在我需要解释238节所列举的关于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状态的例子,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还拿这些例子当作反对圣治的论据。这些人心里说,如果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如前所示(27-45节),怎会有如此多不和谐的宗教,而不是有一个全球性的真正宗教呢?但请听我说。凡生而为人者,无论有多少,属于哪种宗教,只要承认神,并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因而违背神,都能得救。这种人敬畏神并爱邻舍;他们因想到做这些事违背神而敬畏神;因想到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以及贪恋邻舍的房屋或妻子就是反对邻舍而爱邻舍。由于这些人在生活上仰望神,不向邻舍行恶,所以他们被主引领;那些被如此引领的人也照着他们的宗教信仰而接受关于神和邻舍的教导;因为那些如此生活的人喜欢被教导,而那些不如此生活的人则不喜欢。此外,那些喜欢被教导的人死后当成为灵人时,就会被天使教导,欣然接受圣言中的真理。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 104-113节)。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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