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0.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我在前面(71-99, 174, 176节)已充分说明,人将不是人,除非在他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因而凭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由此可推知,人若不貌似凭自己的谨慎管理与他的工作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就无法被圣治引导和管理;因为他就像一个人双手无力下垂,嘴张着,眼闭着,屏住呼吸,站在那里等待流注。如此他会剥夺自己的人性,就是他从他貌似凭自己活着、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觉察和感受中所获得的人性;还会剥夺自己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而他全凭这两种官能而有别于动物。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经说明,没有这种表象,一个人将没有接受和回应的能力,从而没有永生。
因此,你若想被圣治引导,就把谨慎当作忠实管理雇主资产的仆人和雇工来使用。这种谨慎是赐予仆人做生意用的资财,他们必须报帐(路加福音19:13-28; 马太福音25:14-31)。谨慎本身在人看来似乎是他自己的,并且只要他将神与圣治的死敌,就是自我之爱关在他里面,就会以为它是自己的。这爱自每个人出生时就住在他的内层里面;如果你没有认出它(因为它不想被认出来),那么它就安然居住,并守住门,唯恐人打开它,主由此将它逐出。人只有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但又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才能打开这扇门。这就是与圣治行如一体的谨慎。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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