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7

197.⑵唯独主知道

197.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人知道自己的思维和由此产生的意图,因为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它们;由于它们是一切谨慎的源头,所以他也在自己里面看见这一点。如果他的生命之爱是对自己的爱,那么他就会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将谨慎归给自己,并搜集证据来支持它,从而远离对圣治的承认。如果他的生命之爱是对世界的爱,情况也一样;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远离到那种程度。由此可见,这两种爱将一切都归于人和他的谨慎;若深入检查一下,就会发现它们不将任何东西归于神和祂的圣治。因此,当这样的人碰巧听说,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唯独圣治掌管一切时,他们若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就会嘲笑它;即便他们的记忆里还残留着某种宗教的东西,并且有人告诉他们,一切智慧都来自神,他们乍一听仍然赞同,然而内心里,就是在灵里,却否认它。那些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的牧师;或也可说,那些为了地位和利益而敬拜神,却又传讲仁和信,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一切智慧,甚至一切谨慎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的牧师尤其是这样。

在灵界,我曾听见两个牧师与一个皇家大使争论人类的谨慎,即它来自神,还是来自人。这场争论逐渐升温。其实这三人心里信的都一样,即:人类的谨慎成就一切,圣治什么也做不了。然而,那时两个牧师还具有神学热情,于是就坚称智慧或谨慎丝毫不来自人;当大使反驳说,这意味着思维也丝毫不来自人时,他们说:“一点也不来自人。”天使发觉这三人其实持有相同的信仰,于是就吩咐大使换上牧师袍,并相信自己是一个牧师,然后再发言。他照做后,大声宣称,人里面绝无可能有智慧或谨慎的一丝痕迹,除非它来自神;并且他还以其惯用的雄辩术和充足的理性论据捍卫这个观点。然后天使又吩咐两位牧师脱下牧师袍,换上政客的长袍,并相信自己是政客。他们照做了,并立刻出于其内在自我思考,出于他们以前心里所钟爱的论据发言;这些论据都是支持人类谨慎,反对圣治的。之后,这三人因持有相同的信仰,故成为挚友,并一起踏上人自己的谨慎之路,而这条路通向地狱。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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