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2.我说过,如果人们基于表象,即人类谨慎能说明一切来相信,那么使他们信服的唯一方法就是用基于深入调查的推理,并且必须是取自原因领域的推理。所以,为了取自原因领域的这些推理要点能清楚显明给理解力,必须按其适当顺序提出它们,顺序如下:
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
⑶主通过祂的圣治引导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同时引导产生人类谨慎的思维。
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
⑸因此,来自人类的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
⑹那些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构成地狱,而那些承认神和祂的圣治之人构成天堂。
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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