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7

167.由于现在论到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2

SS112.由于经上

SS112.由于经上已经预言,在当今教会的末期,黑暗会因缺乏对主是天地之神的认识和承认,以及信和仁的分离而出现。因此,为防止对圣言的纯正理解由此灭亡,如今主乐意揭开圣言的属灵意义,并清楚表明,圣言在属灵意义上,由此在属世意义上论述的是主与教会,事实上唯独论述这些主题。祂还揭示了其它许多事,这些事有助于恢复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这光如今几乎熄灭了。

启示录中的许多经文预言了在教会的末期,真理之光将几乎熄灭。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30)

此处“日头”表示爱方面的主;“月亮”表示信方面的主;“众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主;“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以及这灵义在字义中的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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