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35

135.然而,与灵人

135.然而,与灵人说话是可能的(尽管与天堂天使说话极为罕见);几个世纪以来,许多人被允许与灵人说话。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灵人以人的母语与他说话,只说三言两语。但那些经主的允许说话的灵人从来不说夺走理性思考自由的任何话,也不教导人。因为唯独主教导人,不过是当人处于光照或启示状态时,间接通过圣言教导他的;对此,容后再述(171-174节)。我蒙允许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是真的。因为多年来,我一直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没有任何灵人敢,也没有任何天使想告诉我任何事,更不用说教导我关于圣言中的任何事,或关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任何事了;唯独主教导我,祂向我显明,并从那时起就在我眼前显现,现在不断显现为祂在其中的一轮太阳,就像祂向天使显现一样。祂已经光照或启示我。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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