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a.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异象有两种,即神性异象和魔鬼异象。神性异象是通过天堂里的代表产生的,魔鬼异象是通过地狱中的巫术产生的。还有幻想的异象,这类异象是一种迷失方向的心智所产生的幻觉。刚才所说的通过天堂里的代表所产生的神性异象是发生在先知身上的那种。当在这些异象中时,他们不是在肉身中,而是在灵里,因为异象不可能发生在处于肉身清醒状态下的任何人身上。因此,当先知看见异象时,经上说他们“在灵里”,这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异象中借着神的灵,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书:
灵就将我举到天地中间,在神的异象中,带我到耶路撒冷。(以西结书8:3ff)
他在看见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时,同样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以西结书1和10章);当他看见新殿和新地,并且天使量它们时也是(以西结书40到48章);经上说,当时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 26),在灵里(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处于同样的状态,当时他看见一人骑马在番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ff);他看见四角(撒迦利亚书1:18);一个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2:1-3ff);他看见一个烛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ff);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座山中间出来,还有马(撒迦利亚书6:1ff)。但以理同样处于这种状态,当时他看见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1ff);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之间的战斗(但以理书8:1ff);经上说,他是在灵的异象中看见这些东西的(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他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加百列(但以理书9:21)。
当约翰看见他在启示录中所描述的东西时,他也在灵的异象中;那时,他看见:
七个灯台,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2-16)
天上的宝座,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四活物,就是宝座周围的基路伯。(启示录4章)
羔羊所拿的生命册。(启示录5章)
从书卷里出来的马。(启示录6章)
拿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章)
开了的无底坑,从坑中出来的蝗虫。(启示录9章)
龙,它与米迦勒的争战。(启示录12章)
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
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启示录17章)
被毁灭的巴比伦。(启示录18章)
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启示录19章)
一个新天新地;圣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启示录21章)
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章)
经上说,他在灵的异象中看见这些东西(启示录1:10; 4:2; 5:1; 6:1; 21:1-2)。这些就是从天堂呈现给他们灵的视觉,而非他们肉体视觉的那种异象。像这样的异象如今不会发生了;即便发生,它们也不被人理解,因为它们是通过代表产生的,其每个细节都象征教会的内在事物和天堂的奥秘。此外,但以理(但以理书9:24)预言,当主降世时,它们就会停止。但魔鬼的异象有时会出现,它们是由狂热的幻想灵引发的;这些灵人由于吞噬他们的精神错乱而自称圣灵。然而,如今主把这些灵人聚集起来,投入与其它地狱分离的一个地狱中。这一切清楚表明,除了圣言中的异象外,没有人能因其它任何异象被改造。还有幻想的异象,但这些异象纯粹是一种迷失方向的心智所产生的幻觉。
134b.没有人因与死者交谈被改造,这一点从主所讲的阴间里的财主和亚伯拉罕怀中的拉撒路的故事明显看出来;因为财主说:
我祖亚伯拉罕啊,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对他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回答他,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7-31)
与死者交谈的效果和刚才所说的神迹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人短时间内会被说服并强迫进入敬拜的状态。然而,由于这会剥夺人的理性,同时邪恶被压抑,如前所述(130-131, 133节),所以这种符咒或内在约束会松开,被压抑的邪恶以侮慢和亵渎爆发出来。但只有当灵人强加某种宗教信条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善灵从来不做这种事,更不用说天使了。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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