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8

128.从圣言,谁不

128.从圣言,谁不知道,每个人死后的生命都取决于他的行为?打开并阅读圣言,你就会清楚看到这一点;但在此期间,请把唯信称义从你的思维中剔除。此处有几段经文能证明,主在祂的圣言中处处教导了这一点: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9-20)

马太福音: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又: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拙的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路加福音6:46-49)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耶稣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又:

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他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5-27)

约翰福音: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又: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15, 21-24)

又: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是叫你们去结果子,并使你的果子长存。(约翰福音15:14, 16)

启示录:

主对约翰说,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但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不然,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1-2, 4-5)

又:

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8-9)

又:

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你当悔改。(启示录2:12-13, 16)

又: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仁爱,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启示录2:18-19)

又:

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我见你的行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启示录3:1-3)

又:

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3:7-8)

又: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你要悔改。(启示录3:14-15, 19)

又: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这些经文出自新约。旧约里的更多,我仅从中引用这一段: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门口,在那里宣告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要改正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家,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释放了,好再去行这可憎的事?这家岂不成了贼窝吗?看我,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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