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受孕时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及其性质
432.没有人知道受孕后在子宫里,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是何性质,因为它无法被看到。此外,它是由属灵物质构成的,这种物质无法凭属世之光被看到。由于世上有些人渴望研究人的初始形态,也就是来自父亲、藉以实现怀孕的精子,还由于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陷入误区,认为人从最初的开始,也就是雏形时就存在于他的完整形式中,后来随着成长而得以完善,所以在其真正形式中的这个雏形或最初起源是何性质,便透露给我。天使们向我透露了这一切,因为主已经把它揭示给他们;由于天使把它变成他们智慧的一部分,并且与他人交流他们所知道的,是天使的智慧快乐,所以得到许可之后,他们在天堂之光中将人的初始形态的模型呈现在我眼前,其性质如下:
它看上去就像一个脑的微小图像,前面有一张未界定的脸的模糊轮廓,没有任何附属物。上部,就是这个雏形或初始形态的凸起部分,有一个由连续的小球状或球形物质构成的结构,每个小球状物质都是由更细小的球状物质构成的,每个更细小的球状物质以同样的方式由最细小的球状物质构成。因此,它是由三个层级构成的。在前面的扁平或凹形部分,我看见一张脸的未界定轮廓。凸起部分被一层极其娇嫩的皮肤,或非常薄的透明薄膜或脑膜覆盖。凸起部分,也就是最小形式的脑的模型,也被分成两片脑叶,可以说,就像最大形式的脑被分成了两个脑半球。我被告知,右脑叶是接受爱的容器,左脑叶是接受智慧的容器;通过巧妙的交织,它们就像配偶和家庭伴侣。
此外,我在照亮它的天堂之光中还看到,就内部方向和连续运动而言,这小小的脑的内部结构处于天堂的秩序和形式,而它的外部结构却与这秩序和形式直接对立。
这些事物被看到并展示之后,天使说,处于天堂秩序和形式的两个内在层级,是接受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容器;与天堂秩序和形式直接对立的外在层级是接受地狱之爱和疯狂的容器;原因在于,因着遗传的缺陷,人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就存在于那里最外层的成分中。此外,他们说,这种缺陷无法被移除,除非更高层级被打开;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接受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才是本质上的人,因为爱和智慧本质上就是主,人的这个初始形态就是一个容器,故可知,这个初始形态拥有一种不断朝向它也逐渐取得的人类形式的努力在里面。 (全书完)
743.启17:14.“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并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还没有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并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是指神性人身和圣言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说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的统治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的王权或管理而被称为“万王之王”(AR 664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明白白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 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了我,就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 以及其它地方)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 35)?谁不能由此知道,父神,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因而父神与祂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一样?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从那里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靠着圣言里的这些和其它许多考虑,羔羊将战胜他们,即法国的天主教徒。因此,由于他们已经停止敬拜教皇,所以让他们敬拜教皇说赋予他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的那一位。教皇是一个人,而主是神;唯独神要被靠近、祈求、崇拜,也就是被敬拜。唯独主是要被呼求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耶和华父,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能降临并取得人身呢?”但让他们同时这样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永恒之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情况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之子。有神性人身,它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 35; 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AR 9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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