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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