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9.(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人从出生起就只爱自己和世界,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出现在他的眼前;因此,他心里也不想别的东西。这爱是肉体-属世的,可被称为物质的爱。此外,由于天堂之爱与物质的爱在父母里面是分离的,所以这爱也变得污秽。
这爱无法与它的污秽分离,除非人拥有能力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看到他当如何生活,才能使他的爱和理解力一起被提入智慧。爱,也就是这个人,通过理解力看到什么样的邪恶玷污并败坏爱;他也看到,他若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并远离它们,就会爱上与这些邪恶对立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天上的。他还看到能使他避开并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的方法。爱,也就是这个人,运用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中获得智慧的能力而看到这一切。然后,爱在何等程度上将天堂置于第一位,将世界置于第二位,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将主置于第一位,将自己置于第二位,就在何等程度上洁除它的污秽并被洁净。换句话说,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提升到天堂之热,并与理解力所在的天堂之光结合。这时,一个婚姻就形成了;该婚姻被称为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
谁都能明智地理解并理性地看出,人避开并远离偷窃和欺诈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诚实、正直和公义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报复和仇恨到什么程度,就热爱邻舍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通奸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贞洁到什么程度,等等。
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天堂和主以什么样的尺度存在于诚实、正直、公义、对邻舍的爱、贞洁,以及天堂之爱的其它情感中,直到他把它们的对立面除去。当除去这些对立面时,他才进入这些情感,并由此认识并看到它们。在此之前,有一种面纱横在中间;尽管它允许天堂之光照耀这爱,然而由于这爱并不热爱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是智慧,所以它不接受这光。事实上,当其配偶从高处返回时,爱甚至可能会责备并训斥它,但又被以下想法抚慰:其理解力的智慧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用来获得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然而,这时他将自己和世界置于第一位,将主和天堂置于第二位。它置于第二位的东西,只有在服侍的情况下才会被它所爱;若不服侍,就会被它否认并弃绝,即便死前不这样,死后也必如此。这个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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