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8

418.人们普遍认为

418.人们普遍认为,智慧构成人。因此,当人们听见某人智慧地谈论和教导时,他们就认为这个人是有智慧的。事实上,当时这个人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当在其他人面前说话和教导时,他基于他的记忆进行思考;他若是一个纯属世的人,就照着其爱的表层,也就是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情感进行思考。然而,当这个人独自一人时,他就照其灵的内在之爱进行思考,这时他的思维就不是智慧的,有时甚至是疯狂的。由此可见,判断一个人,不可按他智慧的言谈,而是按他的生活;也就是说,不可按他那脱离生活的智慧言谈,而是按他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的智慧言谈。我们所说的生命是指爱。爱是一个人的生命,如前所示。

揭秘启示录 #806

806.“并且为在淫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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