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2

412.上述内容可见

412.上述内容可见于一种形像中,因而被前面所说的心与爱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证实。因为如果心对应于爱,那么它的衍生物,也就是动脉和静脉,就对应于情感,在肺里面则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由于肺还有被称为气管的其它血管在里面,呼吸通过这些血管进行,所以这些血管对应于感知。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肺动脉和肺静脉不是情感,呼吸也不是感知和思维,但它们是对应的形式,因为它们对应性地或同步行动。同样,心和肺不是爱和理解力,而是对应的形式;并且由于它们是对应的形式,所以一个可见于另一个。

凡从解剖学的研究中熟悉肺部整体结构的人,若将肺与理解力进行比较,都能清楚看出,理解力凭自己根本无法行动,凭自己也无法感知或思考,而是完全从属于爱的情感行动。这些情感在理解力中被称为对知道、理解、看见真理的情感,如前所述。因为肺的一切状态都依赖于来自心脏、腔静脉和主动脉的血液;发生在支气管分支中的呼吸则照着这些血管的状态进行。因为当血液停止流动时,呼吸就会停止。

将肺部结构与肺所对应的理解力进行比较,可以揭示更多细节。但由于很少有人了解解剖学,并且试图通过未知事物来论证或证明某件事,只会使它变得模糊,难以理解,所以我不能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根据我对肺部结构的了解,我完全确信,是爱通过其情感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理解力与爱的任何情感结合,但它反过来被爱相互结合,以使爱能拥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但千万不要忘记,人拥有双重呼吸,即灵的呼吸和身体的呼吸;灵的呼吸依赖于来自脑部的纤维,身体的呼吸依赖于来自心脏的血管、腔静脉和主动脉。此外,显而易见的是,思维产生呼吸;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属于爱的情感产生思维,因为没有情感的思维就像没有心脏的呼吸,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由此清楚可知,属于爱的情感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结合,如前所述。心之于肺也是如此。


揭秘启示录 #505

505.启11:9.

505.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当所有已经处于并将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直到现教会结束和新教会开始的人,都听到并将要听到这两个基本要素,即对主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作为时。“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是指所有处于并将要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的改革宗信徒;“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AR 483节);“各支派”表示教会的虚假和邪恶(AR 349节);“各舌头”表示对它们的承认和接受(AR 483节);“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因此,这四者表示所有已经这样,并将要这样的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因而表示所有已经在大城里的人,和所有此后像他们一样从世上来到那里的人。“他们的尸首”或这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前面所提到的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AR 501节);“有人观看”表示当他们听到并将要听到它们时,因为“观看”论及他们的尸首,“听”论及这两个基本要素;“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也就是说,直到现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就能明显看出,“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在灵义上表示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事物。“三天半”之所以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是因为“天”表示状态,数字“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半”表示开始;因为“三天半”与“一周”所表相同;一周中的“六天”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第七天”表示神圣之物;因为“三个半”是数字“七”的一半,“七天”构成一周,一个加倍的数字和组成它的除开后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

“三”表示完整,因而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

以赛亚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撒母耳记:

耶和华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又: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又:

耶稣对彼得说,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约翰福音:

主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这圣殿要拆毁,祂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约翰福音2:19)

又: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又:

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6:14; 何西阿书6:2; 出埃及记3:18; 10:22-23; 19:1, 11, 15-16, 18; 利未记19:23-25; 民数记19:11至末尾; 31:19-24; 申命记19:2-3; 26:12; 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24:11-13; 但以理书10:1-3; 马可福音12:2, 4, 6; 路加福音20:12; 13:32, 33)。“七”和“三”一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但“七”论及神圣的事物,“三”论及不神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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