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765.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表示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时,对他们所行邪恶的惩罚会回到他们身上,这些惩罚就是死亡、悲哀和饥荒:死亡是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悲哀是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饥荒是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因此”是指这一事实:“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64节)。“一天之内”表示最后审判之时,这个时间也被称为“审判之日”。“灾殃”表示对他们在世上所行邪恶的惩罚,那时,这些邪恶会回到他们身上。“死亡”表示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这在前面被称为折磨(AR 763节);稍后我们会说一说这种死亡。“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如前所述(AR 764节)。“饥荒”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没有对功用的爱,除非为了自我的人就进入这三种灾殃或惩罚。这些人心里也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和自然界。来自这个民族的其他所有具有这种性质,但没有在自己里面深入思考的人都是偶像崇拜者。从前面(参看AR 323节)可以看到,被称为“饥荒”的灾殃或惩罚,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
诚然,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理性,即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仍留在死后的每个人身上。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充满宗教虚假的人,死后不愿意理解真理;不愿意可以说就是不能。出于不愿意的这种不能就在所有这些人中间,并由此增长,他们出于为了统治而对虚假的欲望的快乐,不断充满新确认的虚假,从而在理解力上变成纯粹的虚假,并永远保持。在耶利米书,关于巴别的这些话也有类似含义:
你们的母亲大大羞愧,生你们的已满面羞惭;看哪,结局必是旷野、旱地和沙漠;因耶和华的忿怒,必无人居住,要全然荒废;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受惊骇,又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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