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0

410.(12)爱或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揭秘启示录 #48

48.“祂的眼睛如同

4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睛”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力是指聪明。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智慧。但“火焰”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眼睛”表示理解力,因为它们相对应;事实上,正如眼睛凭属世之光观看,理解力凭属灵之光观看。因此,“看”论及这两者。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 7)

这些话论及主,当主降临时,祂会打开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的理解力。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以西结书:

愚昧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当听这话。(以西结书12:2)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光照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目”表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同一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所以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8, 20)

再者,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是指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圣治;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圣治,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伤害,所以论到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经上说:

它们前后都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以西结书:

载着基路伯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在下文,也就是提到“火焰”和“火”的地方,我们会看到,“火焰”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经上说,主的“眼睛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这两者的一个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经揭开了这个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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