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17.“从死里头生的”表示祂也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还没有人知道“从死里头生的”是什么意思;古人曾争论它的含义。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先和主要的事物,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许多人认为,它是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但只有少数人认为它是行为和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我们稍后会看到,后一种真理才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也是“头生的”在本来意义上的含义。不过,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是“头生的”之人的观点。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它首先被学习,还因为一个教会是通过真理而成为一个教会的,但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它仍不是一个教会。在此之前,真理只在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里,不在意愿的行为中;真理若不是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它只是像一棵枝繁叶茂却不结果子的树,像未加应用的知识,也像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是首先的,但在目的上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事,才是首要的。因为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也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果实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枝叶在时间上是首先的。
理解力也是如此,它首先在人里面形成,但目的是让人可以做他用理解力所看到的事;否则理解力就像一个教导得好,但生活邪恶的牧师。此外,一切真理都播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因此,除非播种的真理扎根于外在人(这通过实行来实现),否则它就会变得像一棵不是栽在土里,而是栽在土表的树,在炎炎烈日下会立刻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就把这根带在身上,但只通过信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没有这根。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首先的也视为目的上首先的,这目的是首要的,所以他们说,“头生的”表示在教会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殊不知,这真理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者。
但所有将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视为首要的人都被定罪了,因为这真理里面没有任何行为或作为,或没有任何生命。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就由于这个原因而被定罪。该隐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雅各的长子流便也因此被他父亲定罪(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列代志上5:1)。稍后我们会看到,“流便”在灵义上是指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因被定罪而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无非是指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山羊”无非是指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在最后审判的时候被弃绝和定罪,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明显看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不是教会头生的,而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才是头生的;因为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当真理属于生活时,它才是良善。事实上,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不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流入行为;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并流入行为。凡从意愿通过理解力发出之物,都是从属于爱的情感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因此,主说:
行真理的,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AR 5节),所以靠着主的胸膛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18-21)。故主论到约翰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降临。因此,现在主向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从良善中首先产生的,因而理解力从意愿中产生的,才是“头生的”;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这个“首先或头生”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就像种子,其余的东西都从这种子发出。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头生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都是死的,但都从主那里活着。诗篇中的这句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这话论及主的人身。正因如此,“以色列”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是指行为上的真理,“雅各”是指教义上的真理;由于教会不是仅由教义上的真理产生的,所以雅各被赐名为“以色列”。然而,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是指主。
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被取来代替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经上说,他们由此归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6; 18:15-18);事实上,“利未”表示行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下文。由于同样的原因,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开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或长子”表示教会的首要之物,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表示属灵的出生,他的“头生的”是指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因为教会不在人里面,直到在内在人中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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