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因此,前面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但祂会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AR 20, 483, 664, 830节)。“祭司”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详情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节)。
前面说,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但要知道,他们永远在接受它们,或说永远是接受者,因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不能被任何天使或人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只能看上去像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没有哪个天使或人能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在其中。因此,有人若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和真理被他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就会立刻从天上被送下来接受教导。从这些事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可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被引用,所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这拯救的工作来自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按顺序发展的主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AC 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民事事务(AC 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从而引向主(AC 10794节);他们不能声称自己有权掌管人们的灵魂(AC 10795节);祭司可以因圣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以将这尊严归于自己,而是要归于主,圣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着于这个人,或说紧挨着他(AC 10796, 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相反的意义(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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